蠡墅花园天怡苑作为一个超过6年的拆迁小区。
之前规定是 6年内不需要支付物业费,6年后 和正常买卖的 住户一样,都需要 支付物业费。
然而 作为正常买卖的住户,每年都在交物业费,然而拆迁的住户是不需要缴纳任何物业费。
但是缴纳了物业费 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对待:
1.地下车库的过道,经常性的停放着一些没有车位的用户,占用了过道。
2.门口收费的方式还是人工粗略的看一眼,看到没有车位的车辆问一下,然后可能就放出去了,或者是收费,此收费没有任何凭据。
主要此小区没有业委会,所有的决策都是内定,没有公开,公正的公告信息。
希望在支付物业费的住户中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而并非不交费的用户中。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天怡苑小区目前确未成立业委会。根据情况,目前已按要求成立物业管理委会员,代为执行业委会职能。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纠正一下,安置户不是不交物业费,是政府买单的...物业费都是交的。
交费都有发票的,无票可以拒交。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天怡苑小区目前确未成立业委会。根据情况,目前已按要求成立物业管理委会员,代为执行业委会职能。
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我发现:凡是政府买单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服务水平很差,基本什么都不管,希望这个问题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毕竟花的钱不一样,2块钱不可能享受5块的服务。政府补贴肯定是按低配来的。
2018-12-27 23: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