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咨询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动迁部门,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您引用的内容“女儿一般会出嫁”是乡规民约之一,并不影响女儿不享受分户政策。根据宅基地管理的相关办法和我镇实际情况,并结合农村传统的独门独户和“一户一宅、一宅一主”的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同时按乡规民约,分户只针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儿子,女儿不享受分户政策。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中区木渎镇 网友: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就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及时与区相关部门及木渎镇政府联系反映情况。经了解,目前木渎镇宅基地管理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以及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吴中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吴政办〔2016〕107号)执行。此复。感谢您对本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 吴中区妇联吴中妇联,你们称木渎回复其严格依照市、区两级法律文件执行,现请你们再次与木渎联系,之前木渎回复的:分户只针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儿子,女儿不享受分户的政策是依据市、区两部法律文件中的具体哪个条款,说不清楚本人举报投诉不会停止。区里的文件只是对市里的细化,苏州市制定的法律规章怎么可能违背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而与宪法相抵触,成年人都不会相信。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再次答复如下:我们多次与区相关部门及木渎镇政府联系了解情况。目前木渎镇宅基地管理是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以及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吴中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吴政办〔2016〕107号)执行的,对于子女分户等都有明确政策规定。此复。吴中区妇联
同时按乡规民约,分户只针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儿子,女儿不享受分户政策,吴中妇联对于木渎的这种回复难道还能装糊涂吗?你们是专职机构,这点判断能力都没有吗,是否该学习一下妇女儿童保护法
《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哪部规定了女儿不享受分户政策的,说明白了
网友: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再次答复如下:我们多次与区相关部门及木渎镇政府联系了解情况。目前木渎镇宅基地管理是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以及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吴中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吴政办〔2016〕107号)执行的,对于子女分户等都有明确政策规定。此复。
吴中区妇联
2018-7-10 10:4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