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龙泉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安豫线提升工程(骑行绿道)
龙泉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安豫线提升工程(骑行绿道)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安豫线提升工程(骑行绿道)已由 龙交许[2019]01 文件列入 龙泉市公路管理局 养护计划,养护资金来源为 省补和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龙泉市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安豫线沿线的交通安全设施、道路各类构造物及边坡、停车场、路侧景观绿化等主要生态及功能性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并增色信、指示、规章、安全警示标识等组成完善的标识系统及附工程等。
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所含的内容。
2.2 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个月。
3.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标人须具备:
① 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及相应的人员、设备、财务能力。
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标。
③ 具有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钟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对同一标段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钟监管的中央企业不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同一标段标,但同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标。)
④ 法定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⑤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标人,不得参加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标者,请于2019年3月25至2019年3月 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人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4 月4日14时30分,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85 1109 4021
联系人:杨颖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huachengjiuzho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