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80年造平房的时候宅基地面积很大,建房面积是330平方米。后来建楼房的时候申请面积是200平方米。弱弱地问一句碧溪新区的领导,剩下的130平方米土地是什么性质?我家是不是还能使用?
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浒西村民”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碧溪新区核查,现答复如下:建房面积以最新批复为准,多余的土地属于集体,私人不能有建设行为。感谢您的关注。
您反映的问题已关注,建议私信告知您的具体地址(如**村**组**号),以便核实处理。
在农村这个现象有很多人家的,我也是代表大家在这里问一下。
为这个贴顶一下!
能不能不要私信回答?在这个平台上回答大家多能够看到,这是很多人多想同问的。
“浒西村民”,您好:由于不知您所提330平方米是否经过建房许可,也未知之前建房与后来建房家庭成员数量等情况,故建议您私信提供具体门牌号或户址,以便核实,准确答复。谢谢。
330平方米肯定是经过审批的,之前建房的时候是6个人,后一次建房是5个人
“浒西村民”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碧溪新区核查,现答复如下:
建房面积以最新批复为准,多余的土地属于集体,私人不能有建设行为。
感谢您的关注。
2018-8-12 15: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