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局:
您好!
我是一名政协委员,“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是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本人于3天前在寒山闻钟上发了《苏州市政府何时让共享单车准入》的贴子,贵局便民服务员于几个小时之后回复了我, 但是回复内容让我十分的不满意,和之前贵局对其它网友的回复一样,一字没改!我对贵局装模作样、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很是不满,期望贵局领导能够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调查研究,尽快拿出一个解决方案和时间表来,尽快回复网民的重大关切。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鼓励和规范发展。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为解决行车和乱停乱放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各城市要合理布局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推进自行车道建设,规范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点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
7月3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以支持创新创业为核心,以满足消费需求和消费意愿为导向,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发展与监管并重,积极探索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协同治理,健全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强化发展保障,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起责任、主动作为,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的深入研究,因地制宜地完善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社会预期,务实推进分享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苏州作为”中国十大创新城市”前三甲的城市,居然”简单粗暴”的禁止共享单车准入,简直是匪夷所思的一件事。贵局对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文件“置之不理”,固执维护公共自行车服务商利益,故意拖延共享单车准入也是一件令人无比费解的事,并且对苏州”创新之城”的声誉有极其恶劣的影响!业界对苏州怎么看?创业者对苏州怎么看?社会公众对苏州怎么看?(好比:大家在北京、上海都能用滴滴、神州,而苏州禁止使用滴滴、神州,大家会怎么看?)
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有记者询问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对于共享单车等共享经济的看法。他开宗明义地回答:“我先表明我的态度:共享单车,我支持。这样的一个创新举措,我非常赞赏。”韩正说,共享单车已经不仅仅用来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它一定能成为大城市的一种既低碳、又节能的出行方式。他同时也指出,发展中的问题同样需要努力解决,我们要发展、要规范,并且要想办法让每个使用者更好规范自己的行为来使用。
对于“互联网+”,韩正还指出,面对互联网技术带来的的冲击,一些领导干部知之不够、思之不深,不得要领,事倍功半;一些部门忽视新的技术、产业、商业模式和业态,既束缚了自身能力的提升,又抑制了社会生产力发展。
6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第十一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并发表特别致辞。李克强表示,对新产业新业态,如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共享单车等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双创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使得传统产业焕发生机。
您是今年刚从张家港调来市城管局,对有些情况可能不一定了解,期望您能高度重视网民重大关切,尽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尽快出台相关意见,以给社会大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谢谢您!
一个热爱苏州的苏州市民
2017年7月12日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你好,感谢你对共享单车的关注。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共享单车事宜,对于共享单车,我们多次召集专题会议讨论和研究,同时赴南京、深圳、广州、无锡、厦门、常州等城市实地调研考察,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对于共享单车,苏州秉持积极和包容的态度,目前吴江区已和摩拜签订协议,已投放2100辆单车试运行,另外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已草拟了关于共享单车的指导意见,待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017-7-12 08: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