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金尊府在未正式交房的情况下售卖地下车位。一、没有销售许可证;二、没有物价部门备案价格;三、楼盘还没有正式交房。请问相关监管部门:1.泰禾金尊府的地下车位开发商是否具有销售资格;2.地下车位是否已纳入公摊面积或房价成本;3.地下车库是否为民防工程?
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经查,该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前对于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何时销售车位,并没有明确规定。3、据开发公司反馈,该项目车位价格已经过备案。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泰禾金尊府地下车位为非人防车位。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人防办
目前开发商在还未向业主交房的情况下,以签订转让车位使用权的方式变相出售,这种做法是否违规违法?请相关监管部门明确答复!谢谢!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经查,该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前对于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何时销售车位,并没有明确规定。3、据开发公司反馈,该项目车位价格已经过备案。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泰禾跟那两个叫什么辉的开发商一样,都来自福建。他们喜欢且习惯了一边卖房一边打人,交房后小区入住成熟了还得打。楼主这种喜欢不作任何前期了解就打小报告的人。必然是入住后物业经常请你吃生活的对象。恭喜。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泰禾金尊府地下车位为非人防车位。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人防办
2018-9-17 10: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