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夫妻共同购买了一套100平米的住房,房产证有双方名字,后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协议规定,房子归女方所有,房子贷款也归女方。小孩的抚养权归男方。由于房子贷款太多,无力提前还清,房子就一直没有过户。后男方又买了套小于54平米的房子,请问该套住宅是唯一住房吗,小孩可以在改套房子所在的学区入学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原夫妻双方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若夫妻离异后,虽然约定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则仍然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任意一方再次购买房产则认为均不属于唯一住房。此外,相关入学问题还请联系教育主管部门。
应该不算唯一
这种一看大多认定假离婚
人家不看你具体情况,只看系统里有你名字。
回答问题,说那么多没用的干嘛
有贷款怎么变更到一方名下的
没有过户肯定不行
2018-5-9 07: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