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原著小区42幢销售时售房者以楼王的名义销售,各种夸大这一幢的优势,而未告知该楼无围墙环绕。导致42幢众多购房者在不知没有围墙的情况下以高于同期房产的价格购入该住房。请工商部门解答下,这一行为是否属于销售夸大事实,误导消费者的的欺诈行为,如果售房者存在这种行为,那么销售合同的效力是否待定?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被诉方公司现做如下说明:1、狮山原著花园小区已通过各项验收,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42幢北侧广场规划中明确为非围合式设计,现场各项施工与规划图纸一致。2、销售阶段我司展示沙盘中已明确展示42幢北侧广场为非封闭式设计,与现状一致。3、业主与我司签署的《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42幢1楼至3楼存在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用房、养老服务用房。上述用房使用需要对外,广场不具备封闭条件。42幢单体北侧通往园区通道及消防楼梯疏散口均需业主门禁开启,外来人员无法进入。具体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关注进展请拨打电话68413103此复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8-1-12 15: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