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n+1(客厅做卧室,其他功能区域照常)模式是否违法,人均面积符合规定,不低于15平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
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不得向未成年人和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二)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当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其中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 (三)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督促非本地户籍的承租人办理外来人员暂住登记; (四)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五)督促非本地户籍的承租人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现承租人怀孕、生育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报告,查实属违法怀孕、生育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报告人予以奖励;(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七)依法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费。出租人因故不能实施日常管理的,应当指定代理人履行管理职责,并书面报告居住房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关于非法出租房屋并群租,请提供房屋的详细地址,违规证据,直接报警。
2017-8-18 18: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