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住建局,
上周咨询开发区丽景国际小区的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便民服务员回复:市民您好:经住建局确认,开发区丽景国际小区于2013年8月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维修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施工方为: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金额:92543元。根据苏州市《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共用消防设施故障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属于危及房屋安全、影响业主日常生活的紧急情形,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书面通知或者书面确认的,可通过应急程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该项目由区消防大队出具了《整改通知书》,并由当地社区对整个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核实。该项目申请后,丽景国际小区无因消防设施设备再次申请过维修资金。谢谢您的关注!
这里有几个问题请答复:
1,2013年动用了维修基金,为何无公示?
2,2013年距房屋交房不到2年(该小区交房是2011年7月份交的房),2013年尚在质保期内,住建局为何不是让开发商维修而用维修基金维修?
3.政府可去小区做调查和实际检验, 小区的消防自交房后一直都没合格过,期间也没实质维修过,这92543元维修了哪里?有通过验收了吗?如有通过,请出示验收报告。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已经与您联系并进行详细解释,如市民仍有疑问的,可电话联系具体业务部门63485850。谢谢您的关注!
2018-5-7 09: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