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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新化县坐石乡半山湾村新民电站的黑幕

2018-7-4 4:29:52发布27次查看
曝光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坐石乡半山湾村新民电站黑幕的丑陋一面
此次事件,完全违规操作,2017年9月13日晚,刘建平以协商为由,通知七八九十组组长开会,2017年9月14日上午,实则通知公安机关直接实行逮捕,此次逮捕为有预谋的,来回路径都不一样。共逮捕了七八九十组三名人员:曹常保、曹东光、曹细光 拘留了十天,并且直至25日晚上仍然还在拘留没有消息,十天后也就是9月24日我们才收到通知,为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八十四条、九十一条、九十二条,公安机关拘留、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逮捕证。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9月14日拘留人的时候完全没有证件,并且拘留10天,9月24日以破坏生产经营罪拘留,实则完全没有这回事,新民电站正常发电工作,机器一切运转正常,不存在损坏对方财产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案件原委:新民电站坐落于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坐石乡半山湾村,2004年开始建设,在建设初期采用欺骗手段与我们七八九十组达成协议,但新民电站至今未履行承诺,还借用势力镇压我村村民。
1、新民电站承诺,为村民修一条通往温塘、坪溪的石拱桥,方便来往通行,但至今2017年未曾实现
2、关于渠槽,在未经过七八九十组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通过,期间就发生过纠纷,现使我村村民利益受损,毕竟渠槽给我村通往良田的路封死。
3、新民电站当年承诺,为村民修好良田之路,方便村民通行和农作耕耘,但至今为实现,导致村民出行不便,二十余亩良田荒芜。
4、新民电站承诺电站建设好后要给我村村民电费优惠,每人每月免费提供20度电,超过部分再优惠收取。但至今未曾实现。
5、新民电站,少买多占村民山林面积,强行霸占据为己有,没有给我村村民相应的赔偿。七八九十组的公共地带属两山的峡谷区,新民电站则占领村民山林面积通往新民电站的所建位置。
6、由于2017年新农网改造,我村村民再一次与其儿子刘新建协商赔偿之事,之前村民要求新民电站给予村民减免电度一事,每户每人20度电左右,当时的刘建平只是点头会解决此事。刘新民说会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然而第一次协商失败。
综上所述, 我村愤愤不平,村里曾多次交涉,仗着有钱,借用势力强行对我村维权人民殴打镇压。借用政府压力对我村村民拘留,还进行过殴打,被害人自述,共有8人,有1位老人被重伤,有七人拘留,拘留的人其中3人重伤,未赔偿医疗费,另外两位现已逝世,至2017年9月底村里5人可以证明此次恶劣事件。
在这里 我村村民恳请上级部门对我村与新民电站的纠纷,对新民电站是否违规,恳请严查严办,希望政府部门能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半山湾村村民全体敬上。
本条来自转发消息,希望能引起政府的关心
坐石乡半山湾村新坪电站2004年开工建设,2006年建成发电,与坐石乡半山湾村7.8.9.10组村民之间在农网改造前给村民一部分电费,半山湾村7.8.9.10组村民要求农网改造完后仍继续免费用电,电站方不答应,因此双方产生矛盾。
事情经过:1、2017年4月28日,半山湾村村民曹常保、曹东光、曹细光、曹培升、曹善如等人对新坪电站进出的土公路以锄头挖掘坑的方式阻断新坪电站通行。2、2017年6月14日12时许,半山湾村村民曹新辉、曹善如、曹细光、曹东光、曹常保等人组织一台小型挖掘机将新坪电站进出的土公路挖掘两个深约2米、宽约2米的深坑,导致新坪电站无法正常通行。3、2017年6月21日9时许半山湾村村民曹东光、曹细光、曹培升、曹常保、曹善如等13人又去新坪电站强行把电站职工的饮用水管道截断,并强调没有协调好不准电站取村辖区内的饮用水。4、2017年8月18日11时许,半山湾村民曹新辉、曹善如、曹细光、曹东光、曹常保等10来人丢树枝到新坪电站的水渠进水口的管道里面,将管道堵住,导致发电用的水渠不畅。5、2017年9月2日17时许,半山湾村民曹新辉、曹善如、曹细光、曹东光、曹常保等10来人丢树枝、石头到新坪电站发电用的供水露天水渠的进水口,堵住了引水渠的管道,导致流水不畅,电站发电机不能正常工作,经物价部门鉴定新坪电站损失6060元。6、2017年9月12日18时许,半山湾村民曹细光、曹东光、曹常保、曹利保、曹太黄等10来人将新坪电站的发电用的附属设备引水渠砸烂了一道直径约一米的缺口,导致水渠里面的水外流,发电的水压变小,电站发电机不能正常工作,经物价部门鉴定新坪电站损失14050元。
坐石乡人民政府与半山湾村村支两委多次组织半山湾村7、8、9、10组村民与电站方协调,协商无效,半山湾部分村民不听警告与劝阻,继续破坏新坪电站生产,2017年9月14日12时许,新化县治安大队优化中队、巡特警大队与坐石派出所对曹东光、曹细光、曹常保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扰乱单位秩序治安拘留十日,根据物价部门鉴定:新坪电站共损失价值20110元,对曹东光、曹细光、曹常保、曹利保、曹太黄的破坏行为以破坏生产经营案查处,22日立案,24日对曹东光、曹细光、曹常保刑事拘留,对曹利保、曹太黄取保候审。
2017-09-25 21: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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