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结婚,今年一月十一日去望城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女方户口迁入本村,本人按规定已办好组,村,镇,计生办,派出所同意手续,带上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去望城公安局户籍科办手续,办事的人却还要我拿女方户藉地的户藉证明才行,我已带了女方的户口本为何还要户藉证明?我爱人是河南的,这么远多麻烦,为何不早说?
您好!
您也可以按照夫妻投靠落户政策办理配偶的户口迁移,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一)落户条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所在地(城市或城镇)落户。
(二)所需材料凭证: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三)受理机关:由区、县(市)级公安局办理。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2587545、82587547或直接发邮件到人口管理处信箱csgarkgl@163.com咨询
谢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