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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新农合领导出尔反尔,我妻子引产仅同意报销988元

2018-7-3 11:52:50发布29次查看
——继“荷塘区妇女被迫无奈引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却分文不报”之后续
大家好!我名黄建友,男,株洲市荷塘区居民,系“荷塘区妇女被迫无奈引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却分文不报”一帖中王和平的丈夫。
我妻子因身怀6个多月的孩子被查出为“唐氏三体综合症”( 47,xn,+21),无奈于7月1日在市妇幼实施引产术。(详情请见百姓呼声酸甜苦辣里7月23日发布的“荷塘区妇女被迫无奈引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却分文不报”一帖),丧之子痛刻骨铭心,给我们家庭带来巨大的打击,特别是妻子,6个多月的骨肉相连现在突然说没了就没了,心里一直不能释怀,自责伤害了一条生命……现在虽已过去个把月了,但一说起这事她仍是眼泪汪汪不能自控……
特别是出院时医疗费用新农合分文未报,心里弊屈得很。平常要上班的我说实在话那些日子有得忙的,既要上班,又要照顾产后的妻子,还要照顾大儿子,加上痛失孩子,心力憔悴,疲惫不堪。
7月23日(星期六),坚强的妻子拖着还未痊愈的身体开始来店上班,因我们在住院前就咨询了妇幼一楼的农合窗口,回复说门诊没有报,住院可以报;我在6月29日办理了入院手续后,第二天就将新农合的本子交至妇幼一楼的新农保窗口,谁知该同志告知我“荷塘区的不能报、引产不能报……”我问:“住院不是有报吗?”他又问我:“你住院是为了什么?”我说是引产,他回复说:“是引产,所以不能报。”而且没接收我的新农合本子。因我们不懂新农合的政策,而且检查结果已出引产迫在眉捷,只好先行作罢。7月7日,我们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又咨询了农合窗口的工作人员,因我们情况特殊,该女同志耐烦的帮我请示上级(具体请示的哪位我也不知),后回复也说不能报。当时正巧碰到妻子的主治医生,该医生也热心的帮我们咨询了一下,后也说不能报。我就不能理解,我们的手续一套齐全,而且是医生检查确诊为不能生,不是我人为的引产,为什么不能报?后妻子又想方设法的联系到荷塘区的农合办相关人员,因当时才刚刚失去孩子,所以边哭边把我们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知对方,对方安慰并回复妻子:7个月之后引产的才能报。对于我们的遭遇她深表同情,但上面规定是这样,也没得办法,上面不会因为我个人而去改变政策………”,在经多方咨询农合报销一事均未果的情况下,无奈在7月23日发帖至红网百姓呼声,希望能有人为我们主持公道,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7月25日(星期一)下午,我接到自称是市妇幼农合办的电话,询问我们住院引产一事的情况,并告知我像我们这种有准生证,而且孩子确是因特殊原因不能生的这种情况应该会有报的,上面会给我处理好,叫我放心。意外的惊喜让我们夫妻高兴不已!我没想到上级领导会这么重视老百姓的事,感谢感谢!
7月26日11点多,荷塘区农合办一行人来到我店,当时我妻子在店里,经介绍得知其中一位唐姓男子为荷塘区农合办主任。先给妻子讲解了一些政策,说中国发展越来越好,很多政策都在逐步完善中,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遗漏和不足,请我们谅解。另一位女同志也一同附和。说实在话,在飞速发展的中国,政策越来越好,处处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我们真的很知足,虽发生此事,但领导能这样重视帮我们解决,深受感动岂能不谅解!再加上我的情况确属特殊,属个案,遇见得少,才导致发生这样的事,这点我们都能理解。
后来,唐主任说像引产这种情况有些地方报200,有些地方500不等。因妻子住院时同病房的系炎陵的,她和妻子情况差不多,在休养期间两人相互有联系,并告知妻子说她在妇幼花了4500元,回炎陵后报销了2500元。当妻子听到只有200、500不等,很奇怪。唐主任又解释说各个地方的标准不同,但看到妻子不同意此方案,又说不会按这个标准给我们报,后面又说给我们报700-1000左右。因炎陵女孩报销事实摆在眼前,妻子觉得他们说的都太低,没表态。唐主任见妻子没同意,说住院费报销要扣除门槛费(1200、1000元不等),还给妻子看了别的地方的标准,承诺:按我们在妇幼用去的3600元-1200元(本市门槛费标准)=2400元×65%=1560元,本来有些费用是不能报的,如陪护费、床位费等就都不扣了,就按1500元报销给我们(在场的其他三位都听到唐主任表的态,还一同做我的工作)。
本来我们夫妻也不是冲钱来的,买新农合这么多年,夫妻身体都很好,从没住过院,怀孕以来,营养品、检查费、羊水穿刺、到省妇幼、引产等,已经花了几万块,又怎会在意这1000多元,现在孩子没了,妻子遭罪了,农合不报我们才维护正当权益讨说法。妻子看他们都是积极的想把事情处理好,答应也不讲多余,就照这个办,但低于这个数就不予接受,唐主任信誓旦旦说他都交接好了,交待妻子要准备好发票、身份证、出院记录、准生证等资料去妇幼报销,并留下了他的电话便于双方联系。
恰好我打电话给妻子,得知情况的当时我还有情绪——假如我是普通老百姓,不会用电脑,不会想到请求红网帮助,那么这件事是不是就不了了之了?!现在是他们的工作有疏忽有漏洞没做到位,才导致发帖事情的发生,却还要我们自己去找妇幼报销,因怕碰钉子,所以我想让他们去办才更快更省心。后唐主任和我电话沟通了个把小时,双方最后达成一致,报销1500元,带上发票和身份证去妇幼办理是的,他都会衔接好。
因双方已协议好,很负责的马上发布了“关于‘荷塘区妇女无奈引产新农合报销’一帖的澄清”一帖。可恨的是,当妻子27日上午9时去妇幼去办理报销事宜时——工作人员倒是很客气、热情地接待了她,因有些事情要与荷塘区衔接要等领导回复,加之该院报销的人很多,妻子毫无怨言的静静等待了一上午,直至12点30多窗口只有她一个人了,终于听到喊她在条子上签字,妻子细看一下,金额变成了988元……
妻子一下傻了就没签字。唐主任又打来电话借口说:报销费用是自动生成,说我们住院用了自费药,不能报销,没得办法,金额就这么多,如果不签字的话他就不管了,会在妻子发的第一帖下方回复……
如果妻子在引产过程中用了镇痛棒类型需自费的药物,农合不报,我们接受,但我们没用。我们也没听到医生告知过什么需自费什么能报,这难道是我们的过错?
作为老百姓,引产事件本身就给我们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现在的事情已发展到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关系到承诺与信誉问题——唐主任身为领导,受到老百姓的尊敬与爱戴,既然身负重任来解决此事,就应说话算话,雷励风行,承诺过别人的事就应该做到,既然拍不了板的事情事先就不要承诺,出尔反尔,这不是愚弄我们普通老百姓吗?这是领导之所为吗?这1500元是我们贪得无厌无理索要吗?我们维护合法权益难道有错?
话说我的情况特殊,为什么同情况的炎陵的报销没受一点阻隔,报销一帆风顺?
以上内容,包括妻子之前发的,都是事发的真实过程,绝无添加半点虚假字眼,如有不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身为领导,竟然采取这种连哄带骗的卑劣行径糊弄老百姓,实在难以忍受,只好再次发帖,谁是谁非,有请上级领导及正义之士主持公道!!!
到目前为止,我们一分钱没领,也没签字!
  尊敬的网友,您好!
针对贴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7月25日下午,我局看到红网上“荷塘区妇女被迫无奈引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却分文不报”的发帖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门人员调查办理,并立即与市妇幼保健院和王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初步了解了事情的基本情况。当天晚上,我局有关人员开会专题讨论,初步形成意见:一是王女士的这种情况不属于我区现行新农合政策报销范围;二是从以人为本、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的角度出发,应该根据基金管理运行中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三是可以将王女士这种情况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应尽快制定相关政策。
2.7月26日上午,我局安排专门人员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现场查看和核实,随后和王女士户口所在地的夏家塅村和荷塘月色示范区管委会的有关人员一起到王女士办公地点与王女士进行了详细交谈,对事情进行了详细了解。调查核实的基本情况为:王女士于2015年12月份怀孕,于今年5月份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鉴定胎儿患唐氏综合症,在医生的建议下,其于7月1日在市妇幼做了引产手术,并于7月7日顺利出院。
3.我局安排的专门人员和夏家塅村、荷塘月色示范区管委会一同前往的人员非常耐心、细致、反复向王女士解释相关政策,并表示按照现行政策,王女士这的情况不属于我区新农合报销范围。新农合资金管理实行县级统筹,各县市区在全省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有利于本地区基金管理的新农合报销政策。针对王女士这种情况,我们已经讨论,确定对农合政策进行调整,并将她这种情况纳入新农合报销病种,按普通住院有关政策予以报销。王女士表示自己引产用了3600元,至少要给她报销1500元,我们反复给她解释普通住院的报销比例、报销范围、报销程序,并表示只能按照普通住院有关政策报销,谁也不能擅自更改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不能确保能报销1500元。在她的要求下,有关人员给她初步算了一下,表示如果没有自费药品,基本能报到1500元左右,并反复强调,实际报销的时候肯定要减去自费部分。因为医院his系统会与新农合泰阳软件系统对接,然后自动识别保外费用,最后确定报销金额。我们还与市妇幼进行了协调,市妇幼表示将积极配合办理报销手续。王女士当时表示了理解和同意,也表示感谢,她再在红网上发了个贴对整个事情予以澄清。
4.7月26日下午,王女士打来电话,表示其丈夫不同意我们的办理结果。我局安排的专门人员随即与他联系,黄先生提出引产用了3600元,应该报销3600元的65%,市妇幼应该把钱报销后送到他手上,他不会去医院。经过反复的解释沟通,其表示至少报销不能低于1500元,并表示他最多只带身份证、发票去办理报销手续。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反复解释报销金额系由系统自动识别生成,不是由哪个人说了算,不能确保达到1500元,谁也不能违规操作,违规调控,请他理解。对此黄先生不予认同。
5.7月27日上午,王女士打来电话,说到市妇幼后只能报销988元,表示不能同意。我局随即与市妇幼进行了核实:
王女士住院总费用为3000.76元,经医院his系统与新农合泰阳软件信息系统对接后,系统自动识别保外费用为880.56元,补偿范围内费用为2720.20元。保外费用不能纳入补偿范围内,需自费。
普通住院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是:实际补偿额=(住院总费用-自费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株洲市妇幼保健院的普通住院起付线为1200元,补偿比例为65%。
王女士的此次补偿费用计算方法为:(3600.76-880.56-1200)×65%=988.13≈988元(软件系统默认为取整数)。
我们对此再三解释,王女士和黄先生表示不同意。随后当地领导也反复解释政策,做思想工作,黄先生仍表示不同意,将继续发帖。
6.王女士询问为何我们区和县里报销政策不一样。我们反复解释说,新农合主要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一样,在某些方面,各个县市区或多或少存在些许不同。为了消除王女士的疑问,我局相关人员耐心的以株洲各县市区新农合的起付线(1000、1200、1400元不等)、报销比例(55%、60%、65%不等)以及平产定额标准(400、550、多胎700元不等)为例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事实上,没有、不会有、也不能有任何人在任何场合承诺给其报销200、500、700、1000元等不同金额,也没有任何人在任何场合承诺减免其陪护费、床位费等。
7.为进一步扩大我区参合农民受益面,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根据我区基金使用实际情况,拟对我区部分农合政策进行调整,将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但不得不终止妊娠的下列情况纳入普通住院报销范畴: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者有严重缺陷的;孕妇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县级以上开展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诊断认为需要终止妊娠的;稽留流产的。今年7月1日以来(以出院日期为准)符合以上情形又未享受该政策的可以进行追补。
感谢黄先生、王女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黄先生、王女士能理解相关政策和我们所做的努力。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促进工作更好发展。
祝王女士身心早日康复。
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28日
政府部门能做到这样相当不错了
尊敬的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
你们好!我是事件的当事人王和平。因我们白天要工作挣钱吃饭,所以没及时关注到红网,你局的回复我们昨晚已获悉。针对你局回复的情况我特说明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为我特别开展讨论会和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将我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1、市妇幼查出我胎儿系“唐氏三体综合症”后我被迫无奈引产的情况是事实。
2、自新农合政策出台以来,我们一直在购买新农合也是事实。
3、7月26日你们一行四人上门与我商谈处理此事也是事实。
现在,不管此事处理的结果是如何,荷塘区农合办唐国先主任一行人能冒着炎炎夏日亲自登门已经是非常难得,我们老百姓还是要衷心的说句感谢,你们辛苦了!
但你们回复的政府部门能出面调解此事我们深受感动!我对政府部门没有任何意见。只是对于荷塘区农合办唐主任为达某种目的出尔反尔、不讲诚信、歪曲事实、连哄带骗的所作所为感到不耻!
2016-07-28 10: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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