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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处理融科东南海住改商的申诉材料

2018-1-18 7:43:23发布40次查看
尊敬的市(区)卫生局相关领导:
我们是雨花区曲塘路融科东南海住宅小区中海2栋的业主,由于看中该小区安宁的环境和幽静的居住氛围,我们购买了这个小区的住房,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该物业仅作住宅使用。
随着装修入住,才发现本栋(中海2栋)部分住户未经社区、物业和相邻业主许可就私自违规变更使用性质,将住宅用房改作商业用途(比如:中海2栋502,经营品牌为臻丽妈咪,主要从事美容美体等活动,属于私人会所性质),并且在未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和工商广告发布许可的前提下,违法进行商业经营和广告发布。由于其商业经营的性质,客人迎来送往,存在大量的噪音、对空气的污染、造成其他住户出行不便等情形,已经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干扰,对住户的身心均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中海2栋501的孕妇因不堪骚扰而流产),我们也多次通过12345和12315以及0731-85880860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但在本申诉材料提交时,商家仍在无证经营,继续对住户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6月12日印发了《长沙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明确规定了不得在居民楼内设置私人会所等经营场所。
今天,我们请贵局相关领导体察民情,请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践行党中央提出的“党政机关办事要以便民为本”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禁令坚决取缔此类非法经营场所,还居民一个安宁、祥和的居住氛。
2015年6月27日
融科东南海小区中海2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发【2014】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第三条第七项的规定“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网友投诉的事项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鉴于目前住改商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已引起了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今年四月,市级各部门组成调查了机构,本着“实事求是、市区联动”的原则,进行了情况摸底调查,并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因涉及范围广(托管、麻将馆、餐馆、小型公司等等),参与部门多,具体解决的方案正在研究当中。所以,解决此类问题还有待时日,请您予以理解和支持。
祝一切顺利!
雨花区城乡建局
鉴于住改商问题突出,我信箱已将其转交街道进行协调处理,您也可以多渠道进行投诉,感谢您的来信及对信箱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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