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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103号令拆迁的黑暗

2018-1-18 1:12:11发布50次查看
今天.2009年7月25日.一个让家人伤痛不已的日子.
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双杨路的拆迁工作应是按长沙市第103号令新政策实施的.然而.那些官员都按法律进行了吗?本来大家都安居乐业.过着幸福的生活.可随着拆迁的到来.这里只有气愤.着急.!
由于大家都觉得拆迁的赔偿不合理.没有人愿意签字.大家本来都有自己的家.还有每年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固定租房收入.但拆迁后都只能得到四五十万的赔偿,那点钱.买毛胚房都不够.大多数人又都是四五十岁年纪的人.孩子都还在读书.哪来劳动力赚钱.?没有了收入.让老百姓怎么生活.?
今天早上.舅舅已经找了人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可那些派出所的人却带来了一大批穿黑衣服的人和挖机强行把舅舅家的合法面积拆除了.执法的人在违法.公道何在.?在外国,私闯民宅是违法的.而他们不但私闯民宅.还把房子给强行拆除了.这是野蛮人的行为阿.这样的人,也能代表政府.代表党.?当地人都把那些穿黑衣服的人称为黑狗子.拿他们和那日本鬼子相比.每天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有那黑狗子在路上行走.路口也总有人堵在那里.怕老百姓去上访.这是什么社会阿?回到了日本人侵虐中国的时候.?老百姓并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要像看犯人一样看着.?如果你们行得正.一切都是按规定办事.还怕老百姓上访.?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当家人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努力上前阻止时.那帮黑狗子把我们用力的往回推,还打人,连1岁多的小宝宝都被打了.小宝宝才1岁多.她懂什么.?难道你们以后就不会有子女.?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打不会心疼.?更可气的是.他们还把我们的相机都抢走.抱着一个才三个月大的孩子不给我们,孩子还那么小.是很脆弱的,在那么混乱的情况下.万一有什么意外.该怎么办.?他们把我们关在自己家的院子里不让我们出去,孩子也不给我们,孩子的父母都快急疯了.他们却还在指责孩子的父母.说他们自己的孩子都不在乎,都保护不了.我们只有几个人.而他们有一百来人.我们要怎么对抗?又是拆房子.又是抢东西.还抱走孩子.这是南京大屠杀.鬼子进村吗.?和谐社会.怎么能这样.?
房子拆除后.他们才把孩子还给我们.那三个月大的宝宝.被弄得全身通红.姐姐去找他们要相机.他们却几个大男人把姐姐给打了.这是什么世道阿.?这到底是执法.还是违法.?他们把相机抢去.将我们拍摄的东西都删除了.而他们自己却可以拍.这是为什么.?现在只留下了用手机拍摄的一点点证据了.
路边的人都看着流下了伤心的泪水.气愤那些人像暴徒一般.可老百姓却没有说话的地方.要怎么办?就没有说理.申冤的地方了.?
双杨路项目是我区实施103号令拆迁新政的首个项目,也是今年的重点工程项目之一。为顺利推进双杨路项目拆迁,确保按期完成拆迁腾地,区实施103号令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拆违力度。从4月份项目启动以来,组织区城管大队、东岸乡中队配合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等职能部门对双杨路项目征地拆迁户进行了深入调查,逐户制作勘验笔录,送达拆违公告,但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有个别拆迁户因个人利益问题拒不拆除违章建筑。7月25日,双杨路项目指挥部联合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依法对双杨路两侧西龙村十三组朱建明等村民的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拆除。在拆违行动中,遭到了朱建明及其家人的强烈反对。当事人不听劝阻,辱骂、撕扯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甚至几次冲破警戒线,要进入施工现场。信件中提到其三个月大的孩子“被打”,事实是当参与联合执法的城管队员和公安干警组成外围的保护圈,将朱建明及其家属拦在施工外围,朱建明的女婿廖学从警戒线外围的家人手中抱起孩子,强行冲过警戒线,欲冲到挖掘机下阻拦施工,为防止发生意外,联合执法人员果断将其拦下,并将其手中的孩子交给现场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抱离拆违现场,至拆违行动结束后(约半小时),将孩子交给了其母亲。拆违行动结束后,马坡岭派出所对廖学阻碍执法的不理智行为进行了训诫,且整个拆违行动都有专人持两台摄像机对事实经过进行记录(有视频资料)。整个拆违行动中,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了良好的纪律性,尽力维护现场秩序,劝导、解释。当事人在网上发帖中所述内容完全背离事实,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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