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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银天际多收税费不退,延期交房不赔

2018-1-17 22:20:27发布43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2010年3月,我买下华银天际的一套房子。开发商湖南力能置业有限公司以代收税金的名义要求我按照房屋购置价格的3%交纳了9613元,2010年6月,我收到该公司转来财政局开具的契3427元。这其间有差额6186元至今没有退还给我本人,我多次要求结算,该单位均已办好产权证后再结算为由不肯退还。据我所知,我小区其它业主也没有退费。将近一年的时间没有退还明显多收的费用,这是毫无道理的。
2010年11月26日,该小区通知我按期收房,且不说该小区绿化等其它公共建设尚未完工,经验房公司检查,该房存在墙面多处空鼓、大门被撬坏等多处问题,我无法收房。从我将相关问题交给开发商起,开发商已遗失验房报告,工程人员联系不上等多种原因延迟整改,期间我多次到新房查看进展,并于元月又发现公共卫生间严重漏水的问题,直至2011年4月17日,几个重要问题才得到整改,我再得以收房装修(迄今门锁被撬部分仍未完全修复)。而此时我按交房日期订下的各种装修材料均已加收了仓储费。我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要求其按延时交房140天赔偿我费用4797.8元,多次协商也被拒绝。
购买一套房产,是几乎穷极我全部积蓄的行为。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永远处于弱势,没有说话的权利。肯请市长在百忙之中帮助小老百姓解决这个大问题。
xl137: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经过我委开发处与开发商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经协商,开发商已同意现退还余款4066元,以后再另行清算房屋面积差价; 2、经了解,您与该公司签订的《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前,而该公司所建“华银天际”1号栋房屋已在2010年11月12日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厅备案,如想了解更详细内容,请到省建设厅咨询。至于延期交房一说,该公司已按照合同第10条的约定交房,交房后对质量瑕疵的修缮整改属于正常程序,亦符合合同第16条的约定,应不理解为逾期交房。 3、关于墙面空鼓的问题。目前商品的建设都是依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行保温工程。华银天际1号栋房屋是进行的内保温施工,即将保温材料装饰在室内使用,因保温材料属于松散的材料,其松散的保温材料外面又要进行粉刷,粉刷后的墙面是硬的,这样的外硬内软的结构,完全不出现空鼓现象目前还是一个技术难题,但对安全性和使用功能没有影响。 因该项目为省管项目,如还有疑问,请您到省建设厅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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