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32户居民在长沙颐美会现代城买了一处房子,如今8年过去了,还没拿到房产证。开发商是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地址是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388号鲇鱼套。开盘时间 2005年06月15日。
2011年05月26日,曾有位名叫李伶的业主写过投诉信件,芙蓉区都正街街道办事处也本网站上给了明确回复,但时至今日,四百多户业主仍然没有看到任何房产证的消息。
无论存在怎样的问题,政府作为父母官不应该把我们这些无辜的广大业主当成替罪的羔羊啊,我们这些业主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来承担这样的结果。
我们恳请政府帮我们解决,让我们能够把我们付出了血汗钱好不容易买来的房屋真正能属于我们!
颐美会现代城产权证问题由来已久,主要原因是该项目2号栋(定王大厦)原合作方省计生委科研所提供的行政划拔土地总计4.015亩未能办理变性手续。
颐美会现代城位于芙蓉中路鲇鱼套,系由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开发。该项目一、二楼及负一、二楼为裙楼,负一、二层为地下停车场,3-4层为酒楼,1-2层为酒楼配套用房,三楼以上分两栋建设,1号栋(颐美会现代城)2004年12月动工,2006年5月底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为44851m2,可售面积为24293.2m2,已全部售出,共450户;2号栋(定王大厦)2006年8月动工,2007年底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47737m2,其中13层一30层建筑面积26717m2,已全部售出,共250户。
该项目1号栋(颐美会现代城)原系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资建设,后因市政府关于芙蓉路两厢改造建设整合的要求,与省计生委科研所合作开发(含1号、2号栋,双方于2005年签订《合作开发芙蓉中路颐美会现代城项目合同书》),2007年9月双方协议转让土地使用权及产权份额。但由于政策调整(土地转让须招、拍、挂方式)及其它原因,致使2号栋土地变性(由行政划拨用地转为出让地)及土地整合无法进行,从而导致产权证(栋证、分户证)无法办理。
颐美会现代城产权证问题复杂,得到了各级政府与领导的高度重视,市信访局、市联办、省联办多次调研,召开协调会议,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2009年4月10日,我街道组织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业主召开会议,当天下午街道领导陪同业主代表致市信访局反映情况,恳请相关联能部门特事特办,并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予以解决。
2009年12月17日,省联席办组织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口计生委、长沙市政府、市联席办、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以及省计生所、富通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了《长沙颐美会现代城项目纠纷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明确:省计生所在富通公司未支付其资产置换金前,要无条件地全力配合富通公司办理合作土地变性手续,以保证购房户尽早办理产权证;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要依法依规全力支持省计生所与富通公司合作土地的变性手续工作,办理时间从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市联席办要责成市属相关部门尽快办理该事项相关手续。
2010年4月26日省计生所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提交了《关于办理土地变性和转让审批手续的请示》,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经资料审查和实地调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10年10月29日联合下达了湘国土资函(2010)227号文件《关于湖南省计划生育研究所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同意将省计生所行政划拨地出让给富通公司,由长沙市国土局组织实施,富通公司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富通公司在收到批复后,紧急起草了《关于颐美会现代城项目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上报市信访局。2010年11月23日市信访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并上报了《重要信访专报》,市政府相关领导作出了三点处理意见,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求富通公司就欠政府的土地款、报建费等有关费用与市非税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签订还款协议,在还款期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该项目有关手续。2011年4月21日,为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市信访局组织市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商讨签订还款合同事宜。
为切实有效推动该信访事项的尽快处理,维护住户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芙办发(2011)40号文件精神,经区包案领导谭果同志、“直通车”工程联点区领导贺岱权同志同意,我街道工委办事处专题分析研究,提出以下化解方案:
1、领导包案,高度重视。结合芙蓉区群众工作“直通车”工程,对现代熙美城分户产权证办理信访事项,由包案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分户产权证办理工作尽速完成。
2、排除障碍,尽速办证。加强与富通公司、市国土局、市信访局、省联席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沟通衔接,及时掌握土地变性等手续办理进展情况,敦促尽快完成分户产权办理的前期各项工作,排除分户产权办理障碍。责成富通公司成立分户产权证办理工作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办证,并派专人全程监督敦促,确保分户产权证办理有序尽快完成。
3、正确疏导,耐心解释。耐心做好住户解释工作,正确疏导,确保不激化,不升级。
4、加强宣传,依法处置。加强《信访条例》等法制宣传教育,对缠访、闹访、聚访及其他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训诫,坚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