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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玉潭镇八一社区居民提供 综合文化娱乐场馆的建议

2018-6-22 2:34:20发布51次查看
【该内容不公开】

关于为八一社区居民提供综合
文化娱乐场馆建议的答复
崔应兵先生: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于玉潭新型城镇建设的关注关心,您关于“为八一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文化娱乐场馆的建议”我们收悉,玉潭振兴南路两侧由于路幅规划较窄等原因,上下班高峰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拥堵,我街道会联合交警、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疏导工作。关于您提出的将玉潭工商所迁走改建为八一社区居民综合文化娱乐场馆一事,根据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五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所以玉潭工商所没有合适的搬迁地点,只能原址办公。您的建议我们会认真考虑,看能否从其他方面采取措施,改善八一社区振兴南路一线居民生活娱乐现状,再次感谢您为玉潭发展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
                          宁乡县玉潭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19日

宁乡玉潭街道人民政府 2015-11-12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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