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琴湾二期于14年12月31号验收交房,然而交房时业主发现所有楼层房间均未进行隔墙,整体看来就像一间大仓库,(目前业主已相互联系进行维权)影响最坏为购买时欺骗户主,目前得知的有11.12.13等5栋,由于大部份业主都在外工作,无法前往且还不得知现况,开发商回复就算砌上隔墙你们装修时也会砸掉,这样的说法能封住谁的口,就算你把所用材料给我们,也无法解决,必须把所有所须隔墙全部砌上,不然就把材料费,人工费补偿,请相关部门及领导进行调查及处理,请尽快给予回复,谢谢!
姜先生(女士):
你好!来信已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实和处理,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1、爱琴湾二期的建设单位是湖南冠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销售时,销售人员已对二期购房业主进行说明,并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六具体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第七条中明确约定“除外墙及分户墙外,内隔墙及厨房卫生间墙等部位砌体及粉刷由用户自理”。
2、设计图纸中已明确户内隔墙由用户自理。
3、目前该项目建设单位与大部分业主已达成初步调解方案。其一是内墙砌筑由业主自理,建设单位补偿业主人民币4000元;其二,对仍要求砌筑内墙的业主,由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砌筑到位。
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自行砌筑,并由建设单位补偿人民币4000元;也可以要求建设单位进行砌筑,不补偿费用。
感谢您的来信。
宁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22日
宁乡规划和城乡建设局 2015-01-07 1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