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秦西同志:
你好!
你通过县长信箱转来的关于养老保险问题的函件已收悉,现按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1、我县农村居民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社站办理参保手续,不需要直接来我局办理;居民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二年开始就可持缴费补贴登记卡、身份证到农商银行在缴费年度内随时(最好在当年的3月到10月)自行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缴费用不是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的一部分(缴费工资的12%)作为社会统筹资金发放当前的退休金,另一部分即缴费工资的8%计入个人账户,这个比例是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退休金待遇计算方法请阅读湘劳社政字[2006]10号文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按国发办[2009]66号文件执行(上述两文件均可到网上自行下载)。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个人账户全额转移。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目前在省内可以无障碍转移,跨省转移的细则省厅正在制订中,应该不久即可实行。
3、你在信中提到的职工养老保险断档补缴问题,需按补缴当年的社平工资补缴;如果不补缴会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4、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工龄满15年(含视同)、实际缴费5年以上才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你提到的情况不清楚不具体,无法查核,但那种情况应该是不存在的。
5、我局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可以登录“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进行查询。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外地参保的查不到),可以带身份证原件到我局社保服务大厅窗口查询参保缴费情况,目前不能在网上查询。因来我局办事的人很多,工作人员业务十分繁忙,也不方便电话查询,请理解为谢!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日
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03-27 1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