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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死因不明,现役军人家属反被传唤!

2018-1-16 1:44:32发布29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退伍军人孔尚成在利慈医院就诊,在医师表示“没有生命危险,不会死人”的情况下亲属方才离开,而亲属离开后24小时不到就死亡,医院方无法说明死因,在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及各部门协调处理好该起医疗事故后,却收到开福区公安分局的传唤。
孔尚成的独生子孔康宜于2012年12月服兵役,父亲死后,其母亲悲痛万分,所有后事儿子无法分担,全靠几个直系亲属协助处理。
从孔尚成2013年2月22日死亡到3月28日才拿到全部赔偿金,历时一个多月,期间出动了开福区政法委,洪山桥司法所,洪山桥派出所,长沙县维稳办,黄花镇政法委,银龙村协委会,长沙市卫生局,开福区卫生局等单位进行多次协调,但利慈医院总是以各种借口不配合,不服从协调。
为了配合政府协调,孔尚成的家属在利慈医院主要负责人的授意下,到医院采取了一些必要措施,为医院施加了一点压力,并没有一点过激行为,没有打人和损坏设备,没有阻碍治疗病人。期间老母亲被医院打伤,都没有得到公正处理,家属反被传唤,天理何在。
利慈医院不利病人,病历不做,草率从医,致死“没有生命危险”的壮年病人,这样的“黑心”医院没遭遇传唤,反而来传唤死者家属,这是何道理?
为了让孔康宜在部队能安心服役,为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相信公安部门不会惧强欺弱。请政府领导还给亲属和军属家庭一个安宁的生活。
被反诬传唤的亲属和家属
孔德文,粟向忠
张玉辉,张碧兰
王建孟
联系电话:13807490455
以下是事件经过和被传唤后我门写给公安机关的回信:
关于孔尚成同志在长沙利慈医院住院死亡事件死者家属意见及要求
尊敬的各级领导:
患者孔尚成于2013年2月21日下午16时30分急诊送入贵院住院治疗,但未得院方任何病情恶化告知情况下,于2013年2月22日下午15时25分死亡,作为死者孔尚成家属方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对孔尚成在贵院住院突然死亡事件表述如下几点意见和要求:
1、患者孔尚成于2013年2月21日下午16时30分急诊住院,
当时患者病情为腹部隐痛,院方进行了相关检查,也对患者进行了静
脉点滴补液,但患者家属不明白输的什么药,病情稳定正常,21日
晚上死者哥哥孔德文等三人向医院主治医师询问病人情况,主治医师
回答:没有生命危险,不会死人。所以,我们相信院方,但到第二天
(2月22日)中午1 3时30分患者病情突发,抢救无效,院方于1 5
时22分宣布死亡,死亡原因不明。
死者方家属认为院方未尽到全面评估患者病情的责任,患者主要
病因院方未查明,草率诊治用药,存在治疗方案发生偏差的过失与责
任。住院期间,院方也未向患者家属提出转院治疗或者下达病危病重
通知,存在病情交待不清楚的责任。
2、患者孔尚成死亡后,死者家属多次找院方协商,但院方主要
负责人一直不见面。2月23日晚,家属所在村部调解干部周勤山、
孔杰、吴练德、粟向忠以及院方王院长(女)一同到医院法人代表家
(史文学茶楼)协谈,但无结果,院方要求做尸检,家属方也提出请院方从医学角度方面做做死者爱人的工作,但院方未予回应。据我门了解,尸检最佳时间为死亡后48小时内,患者孔尚成已死亡10天,我门认为错过了最佳尸检时间。
2月25日下午,开福区政法委,村部调解员,镇综治办,洪山桥派出所及洪山综治办,区卫生局在洪山桥派出所召开紧急会议,院方代表王建平及死者家属代表参加,通过地方政府及以上主管部门与院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由院方先预付死者方补偿金人民币12万元,死者家属将死者遗体转移至殡仪馆,同时约定,2月28日再进行后段赔偿处理调解会。院方当时先支付了4万元人民币,并约定第二天(2月26日)下午四点再到洪山司法所拿剩余的8万元,但是当我方去取剩余款时,院方的成都总部以不同意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8万元。后来通过开福区政法委与院方多次交涉,但是时至今日,问题仍未解决。
我认为院方缺乏人道主义,更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院方拖延时间,逃避问题的行为激化了我门的情绪,加重了双方的矛盾冲突。
3.我作为一个农村妇女,社会的最弱势人员,又刚刚失去了丈夫,在政府出面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万般无奈,不得不采取拖黄泥到医院大堂,和几个直属家属在医院大堂自己开火做饭的无奈之举,希望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自己丈夫讨还一个公道。而院方股东之一的史文学在派出所讲,要我门闹和打砸东西,但是我一直听从政府的话,没有冲击病房和堵药房,没有打砸东西,打人。2月28日,成都方师总来长沙利慈医院,表示不同意政府25日的协议。最后,政府也发表了态度,要求院方先把8万元付清,把医院的家属撤走,医院搞卫生。本来协议上说好,28日的时候协商剩余的赔偿之事,但是院方毫无诚意,一直又拖了几天,最后成都师总全权委托李萍处理此事,但她一直拖延,而且那天还在医院,和院长史文彪带领全院医务人员,喊口骂辱骂我门家属,我丈夫的老母亲找李萍理论要儿子,谁知李萍却故意打伤了我的老母亲和我,后来派出所的来了,我门到派出所报了案,还做了笔录,但是后来也未做任何处理,所以,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再次拖来泥巴。后来第二天,我门又到省信访办和市卫生局。3月9日经开福区政法委,洪山桥派出所,洪山桥司法所,镇政府,村干部协商,在政府的要求下,才把此事解决,医院方一共赔偿我门27万元(含原先的12万在内),当晚也没有拿到钱,讲好是第二天,但是过了几天才拿到10万元。其余的5万元在多次电话询问后,直至3月28日才在司法所拿到,司法所老彭当时拿了7-8张询问笔录要我签字,其中有2张纸是空白的也要我一并签字(至今我门都不明白,为什么要在空白纸上签字,但是当时为了息事宁人,也没想太多,就签字了),签字后才付清了剩余的5万元。谁知就在当晚,开福区公安分局,就发来了传唤证,共4人。
做为军属家庭,我丈夫以前就是军人,我儿子又在部队当兵,去年12月才去部队,离家才2个多月,就失去了父亲,而现在只有我一人在家,我中年丧夫,心中早已悲痛万分,现在又遭遇传唤,这让我觉得,到底天理何在?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哪一条?我丈夫本正值壮年45岁,因小病住院后,不到24小时,就一命呜呼,死在了医院,现在不但不来安慰一下,反而还要把我和我几个直属家属传唤到公安局,这是何道理啊!?我儿子来电话问我此事我还不敢把实情告诉他,怕他担心,为什么所有的一切都要我这个弱女子一个人来承受呢?所以,我对于此传唤不服,也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而且,我觉得,我门的过激行为一是因为医院方面的不当言论(全权代表李苹就曾亲口对我门说过:医院就是死人的地方,且还动手殴打我丈夫的老母亲和我)和消极处理的态度而引起的,如果医院积极参与处理此事,我相信事情绝对不会发生,所以医院也要对我门的行为负一定责任。
二是作为医院股东之一的史文学故意想指使我门到医院来闹和打砸东西,以此做为我门闹事的证据,但是我门并没去做,所以,史文学也有责任。
三是政府方面也有个别领导(这里暂时不提其名字)暗示我门,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手段,院方是不会配合政府来解决问题的。所以政府也有责任。
四是我门做为弱势群体,没权没钱,上告无门,医院也不出面解决,我门也是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五是我门那里一河之隔,果园镇田汉村黄狮组一个患者62岁了,在长沙八医院出医疗事故身亡,他们也去了100多人闹,只有三天,当地政府就出面解决了,死者62岁赔了37。8万元,也未做尸体解剖。同一个政府,同样的法律,为什么他们没有遭到传唤?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最后,请求各级部门,上级政府领导,为我一个失去丈夫的可怜妇人做主,还我一个公道
敬请
死者之妻:张女士
电话13807490455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传唤是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的一项常用法律措施,公安机关传唤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同时,法律规定公安也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传唤。为了查清利慈医院事件情况,开福公安分局对孔德文等人进行传唤,是严格依法进行的,请予以理解。目前,该事件已得到调解。
最后,感谢市民朋友您的宝贵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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