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异常目录移除申请滞后
2018-6-18 19:08:05发布45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我企业16年成立,由于人事变动,联络员离职,工作交接不善,造成16年年报未及时公示,公司进入了企业异常经营目录名单。现联络员已变更,16年年报也予以公示,相关移除申请材料也已递交登记,现在却材料拿回,反馈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考虑予以办理移除。查看官网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如附件所示。第十一条规定工商部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需做出移出决定,第九条也规定了,工商部门需联系通知相关企业预警,这样包含口头或者书面的。之前公司一直没有收到口头或者书面通知文件,之前离职的联络员也不知晓这个情况。我们也理解企业太多,管理任务量大,工作人员比较费心。只是考虑到公司近期也在办理注册子公司,因为此件事情而最后搁置,后续其他事项也无法开展,十分着急。所以恳请领导能批示缩短时间尽快帮我们办理移除手续,后续我们承诺都会及时公示企业年报。感谢。
市民:
您好!您于7月18日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公司因未按时报送2016年度企业年度报告,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和您公司联络员离职,工作交接不善并无实质关系,企业按时年报是每个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每年工商部门都在年报宣传与报导上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何况您公司在2016年11月11日因地址问题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2月12日经核实后我局及时将您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您公司应该清楚“经营异常名录”给您公司造成的后果。您信中提到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属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情况。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作出移出决定”应该结合《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一起理解与解释。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者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电话:85880874.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雨花区工商分局
2017年7月26日
雨花工商分局 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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