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们好:
我一位同学10年6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今年参加了芙蓉区的教师招聘考试有幸被取,现在马上就要调档案了。她的户口和档案都放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也就是所谓的高校集体户口,这种户口是临时户口。听说,被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招聘过去的人员户口可以进行人事代理,那么,她的户口可以迁入到芙蓉区某个地方么?可以变为芙蓉区的常驻户口而不是挂在大学里的临时性的集体户口么? 具体是怎样的?请予以回复解答,非常感谢!!!
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1、本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正处于调档考察阶段,要等到档案审查合格以后,才正式办理试用期手续,目前尚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手续;
2、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需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教育局开具的正式调令及学校的相关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一般为学校集体户口;
3、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设立了专门的咨询电话(0731-84683254,0731-84683244),并通过网络和报纸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相关业务问题可来电咨询。
芙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1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