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工作委员会不接收党员材料
2018-6-15 8:15:00发布34次查看
本人的同窗是应届毕业生 家住雨花区砂子塘巷 需要办理党员材料转接到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但是该单位起初同意接收 现今拿着介绍信前去办理转接 该单位又不予以办理 还威胁说要取消我同学的党籍 希望领导能查清此时 给我们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一个公道。 致敬
市民:
您好!您于8月22日关于李郁萱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组发[2004]10号文第四条“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的要求: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5518689。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砂子塘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22日
砂子塘街道 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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