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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马桥江滨幼儿园收费问题的答复
陶 成:
您好!
我局于5月19日收到县长信箱转来您反映白马桥江滨幼儿园收费相关问题的信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调查,作出如下答复:
此次收费为江滨幼儿园六一亲子活动及毕业晚会庆典两次活动的代收费。含四个部分:其中校服64元(校服为广州蹦迪小象服装公司生产的服装)、天堂彩虹太阳伞28元(原价为42元的正宗天堂伞)、一张晚会dvd碟10元(毕业晚会的摄影碟)、幼儿成长册48元(里面内容包括孩子本学期的所有成长记录,以及一张班级集体照,幼儿个人平常在园生活照4张),共计150元(64+28+10+48=150元)。收费遵循家长自愿原则,经费开支接受家长委员会监督,活动结束后所有费用明细必须及时公示。
活动涉及的舞台租赁费、舞蹈服装租赁费、道具费、灯光费、音响费等由园方支付。
我局已责成幼儿园切实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如家长仍不能接受或不愿意,可直接要求园方退费。我局将认真落实上级文件政策,加强监管,要求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确保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由于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我们不能直接与您电话沟通,您若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我局教育阳光服务热线:87881501。
宁乡县教育局
5月29日
宁乡教育局 2015-05-19 0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