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芙蓉区领导,我是车站北路梦泽园高层的一名普通业主,在梦泽园小区居住已有十四年。
这几年来,小区不少业主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比如说餐饮、美容、培训等,这些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不少将广告牌、宣传架立在电梯过道旁,让本就不宽敞的楼道更加狭窄阴暗,比如说,开在梦泽园高层南栋14楼2号的美容院,在正对电梯门立两块一人多高的大广告架,旁边走道更是摆了三四个大广告架,占据右侧整个过道,同时,门口还设有一个感应喇叭,一有人经过就大声说欢迎,给周围住户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对这些住宅楼中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整治,第一,这些经营户是否是合法经营,有没有取得相关证照?第二,开办经营场所后,使得住宅楼门禁形同虚设,非住户来来往往,存在安全隐患。第三,经营的装修改造不能影响房屋的结构,尤其是不能有消防隐患。第四,不能占用住宅楼的公共区域放置大型广告牌,影响走道的采光与整洁,不能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与出行。
希望区领导和相关部门能解决这些经营户问题,还居民一个安全、安静、整洁的生活环境,谢谢。
我街道接到(编号8561)投诉信后,马上指派工作人员着手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经查实: 1、梦泽园南栋14楼2号是个美容院(长沙市芙蓉区慕颜美容院),法人娄大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102ma4 ljfta4b,属于合法经营。2、娄大海回复,来做美容的客户都是梦泽园小区的业主,没有外来人员。3、美容院的装修是按原来的房屋结构装修的,没有擅自改动原有结构,没有安全隐患。4、对之前放在公共区域的广告牌已全部清理干净了,门口的感应喇叭已停止使用,并保证绝不再犯美容院法人娄大海表示会合法经营,绝不做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和出行的事情。
芙蓉区湘湖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
湘湖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