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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说给大家听

2018-1-14 0:50:49发布46次查看
亲爱的市长:
你好!
我是湖南省飞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工人,我本属于核工业中南地质勘探局三○三大队的合同制职工,现在公司工作(我94年参加工作,2000年进入公司),因为中南地质勘探局属于事业单位,而公司是地勘局与各大队联合组建的,据公司领导说属于企业,不享受事业单位待遇,但我们依然是事业单位的身份,因此我想清楚的知道我们这样到底是算个怎么回事这是第一个问题.望市长大人关心群众,调查事实,给个回答.
第二个问题,我是在公司轴瓦分厂工作,我们是三班倒,远的不说,就今年中秋,国庆我们都上班,一天假都没有放,看人家放三天,七天,出去玩,这心里不好过啊.朋友们问起,只好说上班,他们说也好:有叁倍工资,也不错啊.我只能苦笑!我们有加班工资_40元一天,四天160元.本来我们的工资就不高,月收入1000多点到1900,还是上6天休一天的.可是就在东塘的总公司就不同了,他们工人的工资在2000---6000之间,一切假期都按照国家规定的办.我们曾经与领导交流过,可领导们说我们这么多年就是这样的,没有办法.我就想问问他们还把国家规定放在眼里不?真把我们当解放前的工人,把他们自己当资本家一样来剥削我们不成??现下工人们情绪都不好,如果有人激动点的话可能就会闹点什么事出来.就这么个情况,望市长在百忙中抽点时间关心下我们这样一小群人,万分感激!
另:长沙总工会为什么没有网上投诉的?本来这事要找工会的,可我搜不到,万般无奈下只好冒昧的来打扰市长.望见谅!
此 礼
一个工人
2010年10月3日
你好,关于身份问题,根据你自诉,你是属核工业中南地质勘探局三o三大队的合同制职工,如中南地质勘探局属于事业单位,那么你是属于事业单位招聘的合同制员工,与招聘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关于工资和工作时间问题,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你所在的用人单位如涉嫌违反上述规定的,该同志可向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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