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
2019-2-21 0:00:00发布499次查看
为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攻坚战,2月18日,宁乡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会,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南省、长沙市关于“大棚房”问题紧急会议精神,对上级下发的2018年度遥感监测图斑和全天候卫片图斑中的设施农用地图斑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下一阶段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彻查彻改,并就“大棚房”整改攻坚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高压态势,不能应付了事。二是要认真清理,扎实摸排。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要与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对接,理清思路,全面进行再次清理排查后,吃透政策,精准施策。三是要依法依规,严肃整改。对清理出来的违规问题要认真履职,严格查处,分类分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对照整改标准彻底整改,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确保整改效果。
据悉,自2018年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以来,在宁乡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宁乡市国土资源局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成立了由该局局长任组长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宁乡市农业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对疑似“大棚房”问题进行了前期摸排和深入调查,共摸排出“大棚房”问题9宗,占用耕地56.38亩,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5宗,正在拆除的3宗,正组织资料备案1宗。
下一步,宁乡市国土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真正做到“农地姓农”,对设施农用地符合规划政策的加紧备案以及完善相关手续;对借设施农业项目名义进行建设、经营的“大棚房”项目,坚决予以拆除复耕;对农业大棚内的非农设施,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坚决整治整改;对改变看护房服务农业生产性质或对外经营的,严格按照整治标准进行整改。针对再次摸排清理出的问题,将立行立改,坚决消除违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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