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开门炮” 开福区浏阳河街道开出新年第一张罚单
2019-2-12 0:00:00发布420次查看
2月11日是春节假期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不少企业、店铺等陆续“复工”,一些人还抱有放“开门炮”的想法。根据新修改的《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正月初七至正月十四(2月11日至2月18日),长沙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月11日,开福区浏阳河街道一餐饮店就因违规燃放“开门炮”吃了罚单。
上午9时,位于浏阳河街道渔业路湘火年代餐饮店违规燃放爆竹庆祝新年开张,这一行为迅速被周边居民举报。接到举报电话后,浏阳河街道城管、综治等部门及福元路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并告知了洪山桥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将该门店负责人汤某传讯至洪山桥派出所,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人民币500元的罚款。
餐饮店负责人在接受处罚后很羞愧,并表示以后将深刻吸取此次的教训,严格遵守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愿意遵守蓝天保卫战的规定,共同守护我们的蓝天白云。
据悉,早在春节前,浏阳河街道就组织社区和辖区主要商业体学习了《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的相关规定,并对辖区内的商铺一一上门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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