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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

2018-12-29 0:00:00发布297次查看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2018年11月份,浏阳印发《浏阳市落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其中,在“一网通办”方面,要求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到2018年底,浏阳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60%;到2019年底,可办率不低于70%,其中100个高频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为此,浏阳市不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一体化平台与各级、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各级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一点登录、一号认证、一网通办”。同时加快数据资源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努力实现部门内、跨部门、跨地区之间“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截至12月7日,我市梳理出的1198个政务服务事项中,有1124个事项实现‘网上办’,占比94%。”浏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梳理出的事项中,根据办理深度,共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四级标准。
具体而言,一级标准即该事项可以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网上咨询和投诉渠道,但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到现场提交办理。二级标准为该事项已经实现原件预审,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仍需携带纸质材料和相关证件到现场提交办理,整个办理过程应到现场不超过2次。
三级标准为该事项已经实现原件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现场不超过1次。四级标准为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据了解,目前,在浏阳市梳理出的1124个可“网上办”的事项中,已有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内省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88个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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