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对接 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018-10-22 0:00:00发布199次查看
为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省、市相继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1号)和《长沙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16〕53号)等文件,要求各公共机构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7年,芙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响应相关文件精神,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区机关大楼办公室内照明灯全部更换为LED灯具并已使用。
2018年,芙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通过前期摸底工作,发现芙蓉区各级公共机构中还存在LED节能灯具未普及的现象。2018年10月18日上午,芙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李理前往区卫计局等几个区内公共机构进行对接,宣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并与区卫计局、区质监分局、区妇幼保健所等单位初步达成共识。下一步,芙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将按照市局节能工作考核办法,进行照明灯具数量统计,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领导后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力争全面完成节能项目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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