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发布禁火令:山林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野外用火
2018-10-4 0:00:00发布312次查看
2018年国庆期间,森林防火面临重大考验。长沙县发布禁火令,明确全县所有山林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野外用火。禁火令期间,严禁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土火灰、烧制木炭、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丢烟头火种、烧蜂窝、野炊、点火把照明、玩火、炼山和其他野外用火。
通过前期积极安排部署,10月1日起,长沙县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在广播、电视上滚动播报,各镇(街)悬挂横幅,群发短信,派出宣传车,将禁火令张贴到组、发放到户、宣传到人并让户主签收进行存档备查。
近年来,在长沙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好成绩。连续4年实现了“人员零伤亡、财产零损失、卫星热点零出现、大的森林火灾零发生”的四“零”目标。
今年,长沙县总体呈“持续高温干旱”趋势,随着降水偏少、气温偏高的不利影响,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不可低估,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危险性不可低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艰巨性不可低估。
长沙县副县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毛葵表示,今冬明春防火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从严压紧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强化防控措施,全力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同时,要按照要求,查处结果要曝光,做到查处一案,处罚一人,震动一方,教育一片,坚决遏制住野外违规用火违法行为。长沙县融媒体10月1日讯(记者 宋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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