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宁乡市农业局举行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发放仪式

2018-8-7 0:00:00发布290次查看

2017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及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2018年8月3日,宁乡市农业局举行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发放仪式,现场30位农药经销商拿到了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首批许可证。这标志着宁乡市农药经营行为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农业农村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为做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自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宁乡市农业局积极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办证相关工作。及时摸排宁乡市农药经营单位状况;多次召开农药经营许可工作会议,并且举办了四期农药经营人员资质培训班。截至目前,宁乡市700多家大小农资店已全部通知入户、425名从业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颁发仪式上,农业局局长彭力强要求各农资经营户要不断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提高经营素质和水平;要认真学习《农药管理条例》,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获证户经营人员要积极带头,做好正面宣传,努力推动后期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开展。要求审核过程中的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按照审查程序和细则,认真审核,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发证。
接下来,宁乡市农业行政审批窗口将加快审批进度,缩短审批时限,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核发经营许可证,确保全市农药经营安全规范。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长沙新闻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