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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防洪法》执法检查座谈会

2018-7-27 0:00:00发布288次查看

2018年7月25日,长沙市岳麓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防洪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岳麓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杰夫,副主任王剑鸣、林俐俐、江南、张淳,副区长刘雄辉,区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各工委主任,区人大代表,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涉水项目建设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区水务局、区市政局就贯彻实施《防洪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区直有关部门依据《防洪法》赋予的工作职能,就贯彻《防洪法》,持续推进防洪减灾等方面作了表态发言。
区人大代表对《防洪法》的实施情况给予了肯定,并对目前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诚恳的建议。
刘雄辉将《防洪法》在我区落实的现状概括为“五化”,即:宣传培训常态化、工程监管标准化、防洪责任体系化、水域管护河长化、执法监管严格化。他指出了我区实施《防洪法》所面临的困难,一是管水体制不顺,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现状短时间难以改变;二是城区防洪能力不强,闭圈任务重,管网改造短时间难以实施;三是涉水设施病灶不少,风险点多,协调乏力的现象短时间难以改善;四是农村区域治水专业人才不多,应灾防范、快速应急能力短时间难以提高。他还提出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大排查、建台账,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数;二是大演练、细预案,做到战时必胜;三是大检测、快联动,做到快速响应;四是大治理、抓统筹,做到标本兼治;五是大执法、去阻点,做到全民护水;六是大投入、强能力,做到闭水成环;七是大宣传、抓培训,做到齐抓共管。
林俐俐对《防洪法》的实施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加强堤防工程建设,二是提升排渍能力,三是实现城区雨污分流,四是储蓄兼施,充分利用蓄水设施,五是严格工程监管。
胡杰夫对《防洪法》的实施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全区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防洪法》的宣传贯彻要不断深化、细化,要落实到各建设主管单位、基层单位和责任部门;二是提高能力,《防洪法》的执法检查在本区的组织实施要有坚强的领导体系、高超的组织能力及专业的队伍;三是防洪标准要高,设计标准、建设标准、治理标准都要高;四是加大对防洪能力建设、水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加更多民生工程;五是执法要严,要高度重视《防洪法》,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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