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全面清理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
2018-7-23 0:00:00发布381次查看
目前,浏阳市正深入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7月30日前将做到对已纳入和新增纳入“两项补贴”残疾人识别率达到100%。
7月20日,浏阳市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将重点排查残疾人证发放是否精准、享受“两项补贴”对象是否精准、补贴是否按标按时发放、信息公示是否到位、档案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的情况。
对已发放的残疾人证进行全面清理和识别,加强残疾人残疾等级的鉴定工作。特别是残疾程度与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在卫计部门重新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对死亡、户口迁出的残疾人证要及时注销和办理迁移手续。
要重点排查已领取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和护理津补贴的残疾人是否叠加享受“两项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和残疾特困人员是否叠加享受“两项补贴”;残疾孤儿是否叠加享受困难生活补贴。
对既符合“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
对因死亡或迁移、康复脱残、残疾程度与评定等级不符、重复享受政策等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即时停发补贴。对符合享受条件但未享受两项补贴或残疾人等级未鉴定导致“应补未补”的,由残疾人自愿申请按程序纳入补贴范围。
自2016年以来,浏阳市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此前实行按季进行发放,累计发放补贴资金6590.2万元,自2018年9月起,将实行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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