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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办公会审议限价商品房配建实施细则

2018-7-16 0:00:00发布205次查看

(记者 尹成洺)2018年7月13日,望城区召开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长沙市望城区货币安置区限价商品房配建实施细则》。
会议原则通过了《长沙市望城区货币安置区限价商品房配建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11条,主要明确了配建限价商品房的范围、配建比例、建设要求、相关部门职责、审批程序、销售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望城区限价商品房的配建模式的有关操作规范。《实施细则》中明确,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建项目,须配建20%-30%的限价商品房,配建位置原则上优先采用集中建设形式,特殊情况时可采用分散形式,配建的限价商品房不进行精装修,其他的建设要求、标准、品质以及配套设施应与该项目中其他普通商品住房一致,同时,配建限价商品房的销售原则上按照片区划分方案实施,原则上不能跨片区购房。
望城区委副书记、区长范焱斌指出,目前,望城区限价商品房正在由集中单独建设模式转向配建模式,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限价商品房供应体系,配建的限价商品房要与项目中其他商品住房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管理,交房后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使用等也要按要求统一管理;要科学合理设计户型结构,尽可能贴近群众对于户型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片区购房;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地方建设和发展中来,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望城区副区长周正茂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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