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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无证高空作业人员 长沙县一施工单位被罚2000元

2018-6-19 16:34:00发布233次查看
  星辰在线6月19日讯(通讯员 张宇)按照国家规定,超过2米(含2米)作业即属于高空作业,且高空作业属于特种岗位,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作业。
  但实际生活中,有些“高空侠”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全凭经验和胆量在“坚守岗位”。
  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经开区分局对位于红枫路的一建设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施工现场,4名工人正在10几米高处进行墙面板彩板安装作业,其中一工人未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绳等防护用品,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立即阻止高空作业人员继续作业,并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其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经查验,现场有三名工人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一名工人无法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
(施工现场。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随后,该工程承包方浙江士兴钢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姜某到经开区分局接受调查处理。在询问中,姜某称,公司雇佣了四名工人进行作业,因赶工程进度,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安排到高空进行作业。
  目前,经开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条例,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在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恢复施工。
  下一步,经开区分局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宣传教育力度,防止部分施工单位为赶工期,出现雇佣无证高空作业人员,未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施工周围未设置围栏及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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