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调整《就业创业证》核发和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受理点、优化经办流程 申请人只需跑一趟社区即可办妥
2018-6-1 0:00:00发布371次查看
2018年5月31日,记者从长沙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按照《长沙县“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理《就业创业证》和认定就业困难对象两个事项已纳入“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并对经办流程、受理点进行调整。
调整后,明确申请人只要跑一趟社区,其余事项由社区、镇街工作人员代办。《就业创业证》核发和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受理点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面县人社局40号与41号窗口立柱后“打证处”,调整至旁边的星沙商务写字楼11楼县人社局1101室县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联系人:刘莹,联系电话: 84018510、18374864133。
据介绍,以前申请人到所在社区提交资料通过初审后,申请人拿申请表及佐证资料到当地镇街复核,然后申请人拿申请表及佐证资料到县政务中心窗口审核发证。
“有的社区或镇街也可代办,但群众一般都不能跑一趟完事。”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明确经办流程里申请人只要跑一趟社区即可,其余事项都由社区、镇街工作人员去“跑”。申请人只需电话向社区咨询发证进度,办好之后再到社区服务中心领证回家。
据悉,今后申请人可到全县各社区人社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受理,工作人员将为申请人提供录入信息、登记就业失业情况、入户核查、收集资料、张榜公示、发放证件等服务。
具体流程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核实申请对象真实情况,收集申请对象佐证资料复印件,并按规定期限送至镇街人社服务站;各镇街人社服务站对辖区内各社区所报申请进行复核,收集社区提交资料(含申请人相关表格及需提供的佐证资料),核实社区初审情况,汇总后按规定期限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复审,符合办证条件的核发打印《就业创业证》,对申请认定就业困难对象的进行个人社保信息比对与材料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认定,当期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并备注其原因。
星沙时报讯(记者 罗展 通讯员 李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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