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浦街道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2018-5-20 0:00:00发布165次查看
为全面了解辖区内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情况,帮助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2018年5月9日,含浦街道社会事务办联合长沙市正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辖区148户特困供养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开展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通过与特困供养人员面对面交谈及观察进行,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6项指标,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综合评估为自理、半护理、全护理。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记作自理能力三档,有3项以下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记作自理能力二档,有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记作自理能力一档。
按照《关于印发长沙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8〕2号)要求,特困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基本生活标准按 1.3倍低保标准执行。建立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与本市低保标准的联动机制。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并根据省定指导标准适时调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分散供养中患精神障碍疾病、传染病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其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上浮,原则上不低于50% 。
据悉,全街特困人员共148户151人,经评估,全自理人员135人、半护理人员9人、全护理人员7人。本次评估安排专人负责,评估结果经评估参与人签字,并告知被评估人,力求准确、公平、公正,并将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数据上报区民政局。此次评估,不仅为老人们身体健康提供了更为精确的信息,而且也让老人们感觉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做到了让老人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供稿:杨阳,核稿:李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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