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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长沙市雨花区信访局反应有关我家楼顶被他人强占私搭乱建违章房拆除后再次原地搭建违建房的报告

2018-6-13 1:12:23发布34次查看

 
尊敬的长沙市雨花区信访局领导:
   我是长沙市雨花区高桥乡牛窜岭安置小区一栋一单元的居民。父亲姓名刘双谊,母亲姓名尹佩霞。我是他们的独女名叫刘欢。父母因感情不和,在1998年11月我10岁的时候离婚,当时家里总共是4层楼,我判给母亲,父亲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楼房父母一人2层。在2014年由于父亲生意失败,导致房屋被银行进行拍卖。因为房屋属于安置房,土地属于集体制,因此不得对外出售和转让,只能限于同村居民之间进行交易。法院向本小区原住居民进行公开拍卖,但无一本村原住居民购买。之后听闻有人进行了购买,但不属于本村原住居民,具体的操作过程以及购买事项,本人并不清楚。
   在2017年8月20日,我回到原住所,发现我家楼顶变成了水泥钢筋房,面积85平方米,并且房屋门窗都已经建成,室内都已经装修完毕。于是我将此事报告给了长沙市雨花区城管以及长沙市雨花区信访办。承蒙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心与爱戴,此事很快得到了解决。在10月22日对他人强占我家楼顶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本想此事已经处理完毕,但是昨天(2018年1月23日)我回到原住所,发现之前拆除的违章建筑再次搭建,并且室内设施也已经完成。短短的岁月的时间,又再次重建。这样的行为,是公然的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的存在,挑战职能部门的依法执法。这个事情我必须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长沙市雨花区信访局在违章搭建民房拆除又再建的问题上给予指导协调,诚盼长沙市雨花区信访局的批复。
此致
   敬礼
报告人:刘欢
2018年1月24日


刘欢:
   您好!您于1月24日关于《关于向长沙市雨花区信访局反应有关我家楼顶被他人强占私搭乱建违章房拆除后再次原地搭建违建房的报告》的来信已收悉,现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接件后,我街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您反映的违章搭建问题属实。高桥城管中队当即责令该违建户进行自行拆除,恢复楼顶原貌,并告知如逾期未整改将组织强制拆除。
   由于在规定期限内该户未自行拆除,我街已于1月31日上午,联合高桥城管执法中队、友谊社区、牛串岭小区物业办公室对该处新增违建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高桥街道城管办联系。电话:0731-84695027。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31日

高桥街道 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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