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大人:您好!
关于芙蓉区水云间小区违章乱建乱圈一事,许多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我也向贵政府反映过。
最近,芙蓉区城乡建设局答复,说是已处理。不知他们说的“已处理”是什么标准?请看他们的报告(不知是给谁报告的),说了两条:“针对有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二、关于东屯渡街道水云间小区一些业主违法乱搭乱建乱圈乱养问题,街道办事处已于9月1日制订了《水云间小区在建违法建筑强制停工拆除行动方案》,并报区政府刘熙宇副区长批准同意,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区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排危除险工作。”
如果就此止步,行吗?绝对不行!我的想法也是两条:
1、请区长大人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有关职能部门究竟是不是按照他们自己说的,行动了没有。他们的报告是给谁报告的,不是糊弄人的吧?更不是糊弄上级、领导尤其是您区长大人吧?
2、您能告诉我“下一步”具体是什么时候?有的人一“下一步”,就是个长把伞无休无止无尽头,我们芙蓉区、城建局不会吧?老百姓最实在,有看得见摸得着的行动才服。
还有几条 ,比如说一定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什么什么的第一信号啊,一定要改进作风啊,决不能敷衍百姓啊等等,其实做到上面两条就很不简单。但愿区长大人能够做好!
《芙蓉之窗区长信箱信件处理单(信件id:7381)》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已将情况向有关区领导作出专门汇报,且区政府已作出具体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水云间小区违章乱建乱圈问题,当事人已先后两次致信区长信箱询问事情进展情况。目前我局已根据区政府的行动方案作了具体准备工作,并督促小区物业公司积极做好协调维稳工作,并协助维护现场秩序。
该问题的产生是由于水云间部分业主在没有取得规划许可的前提下,擅自进行违章搭建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规定要求,此违章工程应由城管部门组织有关力量拆除。目前,东屯渡街道办事处已就此问题制订了拆除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政府牵头组织,街道督促落实,多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组,并已报请区领导同意。由于拆除工作涉及多个单位部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协调工作量巨大,因此拆除行动暂未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拟定的工作方案和区政府安排调度,认真做好拆除工程的质安监管工作,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并督促物业公司做好配合、维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