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宁乡县事业单位年检单中怎么会有宁乡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和宁乡县农机技术推广站这两个事业单位,而且都属宁乡县农机管理局,这能解释清楚吗
热心的群众同志:
您好!
您反映“两个农机推广站”的问题,我们经过核实,事实是这样的:“宁乡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是上世纪90年代初由“宁乡县农机研究所”更名而来,承担的是农机产品的研制、开发及推广所研制产品的职能。由于技术力量不足,没有研制几种适合市场的产品,更无法进行研制产品的推广。所以该单位的职能有名无实,最后导至1997年全员下岗,36人下岗生活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特困救济款等所有费用均由农机局承担。目前你单位所需三险一金每年需要66万多元,县财政每年拔款5万元,超出的保险应缴部份由农机局承担。
至于“农机技术推广站”是经县编办核定的全额拔款事业单位,是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的,承担全县农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职能,其人员是由农机局内部调剂解决,并不存在您所述的“成立了‘农机技术推广站’就取代了‘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的职能、导至了‘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的全员下岗”。该站没有成立前“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也没有农机新技术推广的职能,而只有推广自己研制产品的职能,并且这种职能也没有很好履行,更不存在“农机技术推广站”利用国家补贴政策成立实体大发其财,并导致贪污腐化的发生。“农机技术推广站”的成立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并无违法违规之处。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到我单位来详细询问,我们会认真替您解答。
宁乡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9月13日
宁乡农机局 2014-06-30 2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