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天墅前期物业费高得离谱
2018-6-12 19:34:45发布31次查看
区长您好,我是佳兆业天墅的住户,本小区2016.12交房,前期物业费4.5元/平,物业公司是佳兆业物业担纲。物业成立于2016.2,无论从物业资质等级和服务都达不到高端服务的要求,但城市与建设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却能审批通过这么高的价格物业费,政府在这方面是否有监管失职。
市民:
您好!您于6月12日关于佳兆业天墅物业收费4.50元/平方米,其收费价格与物业公司的等级不符,达不到高端的要求,但政府部门却能审批这么高的物业收费,政府是否有监管失职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该小区项目名称为“水岸新都四期(推广名佳兆业天墅)”,由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其物业收费于2010年11月10日在长沙市物价局审批,证号:长f-7917,审批标准为“按合同约定”,通过调取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业主签定的购房合同,合同第二十二条第2款约定的收费价格为4.50元/平方米,该物业公司收取4.50元/平方米的物业费用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如果业主对目前的物业公司服务不满,物业服务内容不落实,可向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建设局反映。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电话:85880371。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发改局
2017年6月22日
发改局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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