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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水费价格超过物价部门价格

2018-6-12 17:27:00发布28次查看

我们长房南屏锦源小区物业对我们小区的水费价钱为3.39一吨,但是我们小区每个楼顶都有水池,按物价局的文件应该是3.09一吨。希望物价部门能介入管理。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供水局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将调整长沙市城区水资源费(调整范围不含望城区),各类供水价格在原终端水价基础上分别上调0.1元,即居民生活用水由2.58元/立方米调整至2.68元/立方米。(此即供水公司给物业公司售价)。
根据长沙市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10]19号】“二次供水是使用屋顶水箱的,每吨水限收0.3元的电费;没有使用屋顶水箱的,每吨水限收0.6元的电费”的规定,以及《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我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水、电费收费行为的通知》【湘价房字第66号】的规定,我小区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按新的价格收取水费,具体计算方法为:基础水价+8%损耗+0.6元加压电费,由此计算,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费价格为:2.68+(2.68*8%)+0.6=3.4944元;商业用水到户水费价格为:4.48+(4.48*8%)=4.8384元。长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屏锦源物业服务中心,已经有关的调整水价的通知于2014年11月29日向业主公告。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15日

圭塘街道 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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