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属于宁乡县春城广场的拆迁户,合同编号:2010011号,于2010年签订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家人四口人作为党员,坚决支持国家政策,带头腾地拆迁。
但拆迁近3年,宁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合同的主题,就过渡安置费用发放等问题上没有及时与拆迁户沟通。每次都是我们打电话问情况。而且近二年没有发放了,在分房的问题上,不按合同办理.
请求:1.年前发放拖欠的拆迁过渡安置费,并作出说明
2.在分房问题上,严格按照合同办理
您好,春城商业广场项目不属于我公司征拆范围,建议您向征拆主体单位反映情况。
宁乡城建投 2014-01-11 2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