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雨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科-之办理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018-6-12 3:29:30发布45次查看
2016年7月25日去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办理单位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我事先按照在雨花区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按照单位查询的要求“(一)书面申请。主要内容包括:1、查询事由,即因何事查询。2、查询内容,包括查询的具体项目,以及查询年限、时限要求等等。(二)相关材料1、单位查询应提交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查询单位和个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
提交了上述资料。但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却以柜台上贴的一张查询须知为由,一会要我提交项目说明材料,一会要我提交单位营业执照。
在此我想问:1、堂堂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何与接待柜台信息不一致?到底以哪个为准?如果以柜台为准,为何网站上信息不更新,误导群众?2、案件受理侦监窗口的绿色长头发女子工作人员,态度极差,丝毫没有为人民群众办事的积极态度与良好素质,在我说明情况解释网站要求与柜台要求有差异,我是按网站要求准备的材料时,对方态度恶劣,极不耐烦,言语充满嘲讽及优越感。并认为我故意刁难,言语之口口声声说”我不知道“,“我又不管网络维护”等等不负责任之词。如此冷漠不负责任的人员,怎么可以放在对外窗口为人民服务?
您好!感谢您的批评和意见。经核实,我院外网(www.changshayh.jcy.gov.cn)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专栏提示,对开展查询所需资料已详细列举并用加黑字体重点标注,所需资料与前台工作人员要求您递交的资料一致,不存在差异。关于工作人员在接待过程中不够热情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改进提高。欢迎您再次前往办理相关业务,遇不明白之处可电话联系,咨询电话:85881200
检察院 201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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