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备案室内环境检测
2021-8-9 16:27:09发布22次查看
成都建筑工程环境验收
检测项目 检测参数 检验批次 取样数量 检验时间 单 价 限制范围
室内空气 甲醛 / / 3-5工作日 75元/点 cma
氨 75元/点 cma
苯 145元/点 cma
总挥发性有机物 785元/点 cma
氡气 250元/点 cma
注解 2:按照标准要求,所检测的独立且小于50平米的房间,设一个检测点。
检测收费标准:我们将根据您需要检测的具体情况,为您制定检测方案,确定检测的费用。
一、法律背景
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制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已发布的涉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有关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建设部于2001年11月26日联合发布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的通知》(沪建建管[2002]第077号)规定:“自2003年2月1日起,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必须按《规范》进行验收,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不得进行竣工备案。”
二、检测项目
gb50325-200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6.0.4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表6.0.4规定。本条规定进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验收应进行氡、游离甲醛、苯、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氨等五项参数的检测。
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游离甲醛(mg/m3) ≤0.08 ≤0.12
苯(mg/m3) ≤0.09 ≤0.09
氨(mg/m3) ≤0.2 ≤0.5
tvoc(mg/m3) ≤0.5 ≤0.6
氡(bq/m3) ≤200 ≤400
注:表中污染物浓度限量,除氡外均应以同步测定的室外空气相应值为空白值。
三、布点原则及依据
gb 50325-200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6.0.1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套;房间总数少于3套时,应全数检测。
gb 50325-200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6.0.13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
房间面积<50m2时,设1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50 m2且<100m2时,设2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100 m2且<500m2时,不少于3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500 m2且<1000m2时,不少于5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1000 m2且<3000m2时,不少于6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3000m2时,不少于9个检测点。
gb50325-200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条文说明6.0.11、6.0.12 民用建筑工程及装修工程现场检测点的数量、位置,应参照gb/t14582-1993《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中附录a“室内标准采样条件”和gb17220-1998《公共场所监测技术规范》,并结合建筑工程特点确定。
gb17220-1998《公共场所监测技术规范》3.1布点原则规定:在房间抽取布点过程中应尽可能选择为人员活动频繁的场所。
四、采样方案及采集样品分析
现场采样以及采集样品分析方案均按照gb50325-200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引用标准gb/t18204.26-2000《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gb11737-1989《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gb/t18204.25-2000《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gb17220-1998《公共场所监测技术规范》等执行。
五、检测报告内容
最终检测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检测方法采用标准;
3.采样平面示意图;
4.检测结果数据;
5.工程室内环境验收结论;
六、业主及有关单位协作事项
1.提供本工程建设工程设计蓝图和中央空调系统图(如通风系统采用中央空调系统);
2.提供本工程完工准确日期证明文件;
3.现场检测时提供220v交流电源并提供门禁方便;
4.现场检测时间经双方协商确认,如有改变应提前1天通知我方;
5.如本工程通风系统为中央空调系统,在现场检测开始前和进行中请保持中央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本工程为自然通风,在现场检测开始前24小时请将所有门窗进行封闭并记录封闭时间;
6.在现场检测之前7天以及现场检测过程中不得在检测场所进行喷刷油漆或者其他可能产生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操作,否则产生检测结果偏差由业主及有关单位承担责任;
七、我们的承诺:
1、严格遵守gb50325-2001(2006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定,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2、本公司以良好的职业行为充分保证客户的各种权益,向客户提供公正、准确、科学、及时的服务;
3、认真接受客户的反馈意见和抱怨,依据程序文件的规定,及时地做出答复和处理;
4、本公司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配合该装饰工程的竣工备案工作,保证室内环境检测工作的顺利完成;
本检测依据,建设部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6年版)中相关规定。摘要如下:
①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②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不得少于5间。
若您需要我们提供检测报价或相关讯息,请致电028-85034030,或直接在线咨询通道进行联系,我们的接待人员将在第一时间把详细的检测报价单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您。
成都铁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雷工
18980920291
成都市一环路沙湾路口洛克中心5029
该用户其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