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您好:
我是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候王村人,我妈王晓香于2009年在长沙芙蓉区火星镇火炬村做环卫工(现年55岁),2017年8月10日下午我妈正在火炬村北三片拉丝桥浏阳河边打扫卫生,一对夫妇因乱扔拉圾,我妈上前劝阻,竞然遭到对方夫妇二人撕打,经别人报警、劝阻,打人者才罢休后逃跑,后经马王堆医院诊断全身软组织肌肉严重受损,住了几天院,因无力支付高昂医药费(每月工资1800元,不包吃住),已自行出院。医生建议至少需休息二三个月。目前医药费已用了4千多,我妈所在环卫所报销1000元及补半个月工资,而打人者却逃之夭夭。报警后,派出所竞然要我妈自己找打人者处理(他们以监控没开找不到人为由推脱责任)!
我想作为一个生活在最底层的环保工,现连最基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真令人心寒。而派出所的所作所为让人恶心!在此,我恳请区长大人严查此事,给受害者一个公道,将打人者绳之以法,谢谢??????
2017年9月6日,我局接到陈国飞反映“环卫工被打,派出所处理不公”的信访件事项,现该信访事项已办结,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的基本情况
信访人:陈国飞,联系地址: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侯王村六组,联系电话:18995834101。
当事人:王晓香,女,现年55岁,身份证号:421023196202178204,现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火炬三片,与信访人系母子关系。
二、简要案情及具体诉求
当事人王晓香系长沙市芙蓉区火星镇火炬村环卫工,2017年8月10日,王晓香在火炬村北三片拉丝桥浏阳河边打扫卫生时与一对夫妻发生口角,双方发生肢体推搡,王晓香在马王堆医院就诊,花费四千多元医药费,要求依法处理。
三、公安机关所做的工作、调查结论及处理结果
(一)公安机关所做的工作
1、马王堆派出所民警案发后将双方当事人带至派出所协助调查,制作询问笔录;
2、民警前往案发地走访取证,并调取视频监控;
3、马王堆派出所于9月1日至9月11日期间先后三次将双方协调至派出所进行调解。
(二)调查结论及处理结果
案件事实系老人将孙子的排泄物用纸包好扔在路边,被打扫卫生的王晓香用家乡话辱骂,双方遂扭打起来,均受伤。当事双方的行为均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目前暂未就赔偿金的问题达成一致。如未达成调解,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四、与信访人的沟通情况
马王堆派出所将于9月12号、9月14号组织双方当事人来所再进行进一步调解,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同意。
特此报告!
芙蓉分局
芙蓉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