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们是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合平村孔树芝老人(已过世)的女儿孔玉珊、孔佩良、孔利玲及其家人。家父、家母居住在现合平村唐家园一带,在合平村遗存祖屋一栋,共计八间房,家母于1997年过世,家父于2003年8月15日立遗嘱并公证将各间房屋作为遗产划分给子女, 家父与八个姐妹一家人相亲相爱。2011年3月家父过世,祖遗房屋由八姊妹继承,并留存有家父、家母遗像遗物等。
由于长沙市2004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长沙市隆平高科技园项目推进,祖宅处于项目拆迁腾地范围内,按照长沙市2004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长沙市隆平高科技园项目拆迁指挥部要求,已将建房用地清理登记表‘198*年、总面积291.4平方米’、建筑许可执照‘1983年7月16日建岸字22号,扩建面积74平方米’、家传遗嘱、房屋分配计划、户籍人口等资料进行整理。先父共有八个女儿,其中孔碧珊、孔晓华、孔小利、孔美玲、孔美娟等五姊妹先后成家,户口均在合平村,婚后共育有3子4女,另孔美娟已于2013年过世;孔玉珊、孔佩良、孔利玲也先后成家,户口最迟于1995年外迁,共育有2子1女。
2015年初,长沙市2004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长沙市隆平高科技园项目拆迁指挥部先后与孔碧珊、孔晓华、孔小利、孔美玲、孔美娟及其子女等户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然而未与孔玉珊、孔佩良、孔利玲等户进行有效沟通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未签署拆迁安置协议。2015年1-5月份,拆迁指挥部先后对孔碧珊、孔晓华、孔小利、孔美玲、孔美娟女等户所属房屋进行了依法拆除,留存孔玉珊、孔佩良、孔利玲三户房屋。
孔玉珊、孔佩良、孔利玲将其所属房屋租给罗某租住生活,并委托罗某照顾好先父、先母遗像等遗物。然后2015年下半年祖宅被不明人员剪短电线,时至2017年5月,孔玉珊、孔佩良、孔利玲等人多次联系拆迁指挥部副指挥长、合平村支部书记解红雨,说明具体情况,了解拆迁政策,提出补偿要求,由于5月25日将进行村主任选举,解红雨表示选举事大,为维护村内团结稳定,待选举过后进一步讨论解决拆迁事宜。作为遵纪守法公民,孔玉珊、孔佩良、孔利玲表示坚决支持村上工作,待选举结束后再进一步进行协商处理。
然而飞来横祸,孔家祖宅却在5月24日凌晨惨遭一群奸佞暴徒开着挖掘机非法侵入,并进行强推强拆,寄托无限思念的祖传家宅和父母遗像瞬间化为一片焦土和尘埃,万幸租住客罗某当晚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在室内,不然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观沙岭惨案恐再现世间。
5月24日上午,当知晓家传祖宅被暴徒强拆后,孔玉珊、孔佩良、孔利玲等及其家人立即前往东湖街道、合平村部、拆迁指挥部了解情况,找个说法和解释。合平村支部书记、拆迁指挥部指挥长解红雨、拆迁指挥部合平村办事专员曹文等人均表示不知晓。电话联系到拆迁指挥部指挥长张敏、常务副指挥长胡云飞后,张敏、胡云飞才表示强拆孔氏祖宅是拆迁指挥部所为。
强拆本是非法,说辞更是无耻!荒唐!可笑!
一是无耻!口口声声说依照倒地协议合法倒地,拿着鸡毛当令箭,拿着2015年孔碧珊等五户签订的倒地协议,面对着2015年已经倒地的房屋,开着挖掘机,冒着可能有人居住的风险,向未签订倒地协议的孔玉珊等三户的合法财产进行强拆,枉视法律,草菅人命。
二是荒唐!拆迁指挥部前期对拆迁户均进行了摸底调查,对户籍情况、人口结构、房屋所有权归属、拆迁安置协议签订、被拆迁房屋平面图等资料都进行了调研和掌握,开展工作不讲政治、不讲法律、不讲政策、不讲方法,讲的偷偷摸摸断水、偷偷摸摸断电、偷偷摸摸强拆。
三是可笑!中国共产党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争做合格党员,全党上下努力奋斗,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然而极少数党员干部缺乏党性,以为天高皇帝远,胡作非为,无法无天。拆迁指挥部承认5月24日凌晨拆除房屋,却恬不知耻地只认为拆除了前期签订协议的房屋,不承认拆除的是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孔玉珊等三户的房屋,可笑至极。
在此,我们有几个疑惑想请问长沙市2004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长沙市隆平高科技园项目拆迁指挥部:
拆迁指挥部是否对5月24日凌晨拆除孔氏祖宅房屋的事负责?房屋依法拆除流程的程序是什么?拆除之前是否掌握房屋产权情况?拆除行为是否依法执行流程?拆除之前是否通知房屋产权所有人?拆除之前是否获得许可?拆除之前是否确认房内有无人员?
同时,我们恳请上级政府部门及领导对以下问题进行核查:
长沙市隆平高科技园项目拆迁指挥部的拆除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拆迁?非法拆迁期间主要领导人员有无利益输送?非法拆迁行为是否存在渎职行为?执行拆房人员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芙蓉区东湖街道办事处及其书记尹卫东、办事处主任张敏等主要领导人在此过程中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作为一群充分相信党、相信政府、配合开展政府各项工作的合法公民,偷偷摸摸强拆事件的发生令我们深感痛心!望上级政府部门及领导进行严查,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还我们一个公道。
芙蓉区政府办:
2017年5月26日市长信箱关于孔利玲反映芙蓉区东湖街道合平村村民祖宅被强拆一事,经核实了解回复如下:
2017年5月24日早上6点50分左右,长沙市2004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长沙市隆平高科技园项目拆迁指挥部根据孔碧珊、孔晓华、孔美玲、孔小利、胡谰共5户与指挥部签订的拆房倒地协议书及承诺书,在确定房屋无人的情况下对其5户协助倒房。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发〔2008〕30号)文件精神,指挥部在征地公告发布时,按户口在项目范围的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进行补偿安置,而孔玉珊、孔佩良、孔利玲3人户口,在征地公告发布时已迁出芙蓉区东湖街道合平村,不属于补偿安置人员范围。
隆平高科技园项目启动后,国土部门上门实测5户房屋总面积为558.5㎡,根据长沙市政策,指挥部结合拆迁当时在册农业人口数共核定合法补偿面积为855㎡,生产用房700㎡,是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发〔2008〕30号)文件精神,对孔碧珊、孔晓华、孔美玲、孔小利、胡谰共5户房屋面积进行的实测,2017年5月24日早上6点50分左右实施的协助倒房也是依据孔碧珊、孔晓华、孔美玲、孔小利、胡谰5户与指挥部签订的拆房倒地协议书及承诺书实施的,此次倒房与孔玉珊、孔佩良、孔利玲3人无关。
芙蓉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日
东湖街道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