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摩托车管理民意梳理

2018-6-11 11:32:05发布25次查看
有关摩托车管理的群众意见整理

 
一、我县摩托车管理现状
目前我县摩托车注册登记摩托车123962辆,在册摩托车驾驶员33857人,但仍有大量摩托车无牌无证,涉及摩托车的事故占到交通事故总量的50—60%,而且摩托车在事故中负责事故责任相对较大,造成人员伤亡比率大,赔偿能力低,事故处理难度大,极易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近年加强摩托车管理采取的措施
一是开展平安摩托专项行动。为最大程度将摩托车纳入规范化管理,有效压减摩托车交通事故,规范摩托车交通秩序,我县从2014年开始开展了以“加强管理,压减事故,改善秩序,服务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摩托”专项行动。通过充分利用乡镇联村干部、村组力量优势,逐户上门对摩托车登记造册,发放相关资料,宣传政策法规,积极开展便民服务,耐心劝导群众积极主动办理摩托车上牌办证、年检续保。为充分调动乡村的积极性,我队挤压工作经费,设立绩效考核机制,对乡村予以考核兑现。2014年累计办理摩托上牌9219台、办证14917本,考核兑现28万余元。此次专项行动一定三年,2015年、2016年将继续深入推进。
二是开展流动车管下乡服务。为方便农村地区群众,解决路途不便的问题,我队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了流动车管所,并协调检测、保险等部门一同参与,实行定期或专项预约服务,下乡至各乡镇开展摩托车上牌、办证、年检、投保等“一条龙”服务。
   三是开展摩托车整治。摩托车数量庞大,交通事故高发,交通乱象多,注册、持证、参检、续保率低,执法难度大,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已成为当前道路交通管理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因此,开展整治成为摩托车管理的必要手段,2014年累计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动7887起,秩序得到有效管控,事故得到有效压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提出建议的具体答复
1、目前我县摩托车上户、办证的执行标准。
业务办理执行标准:摩托车上户依据国家机动车出厂整车公告参数标准,对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允许注册登记年限、允许销售机动车的废止年限等均有专项的实效和参数规定;摩托车驾驶证办理依据公安部123号令相关业务办理标准执行。
收费执行标准:根据湘发改价费[2014]1067号《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摩托车驾驶证考试费170元,工本费10元/份;摩托车注册登记费用95元(其中号牌70元,登记证书10元,行驶证15元);二轮摩托车交强险156元,三轮摩托车交强险520元。
2、摩托车带牌销售问题。
摩托车带牌销售不实为摩托车管理的很好的措施,能有效将新购的摩托车全部纳入规范管理,也是交警部门一直想采取的一项措施,并多次向上级汇报。但摩托车带牌销售至今无强制性、约束性的政策支持,以前我县也尝试过摩托车带牌销售,做法是由经销商收取代办费,代摩托车购买者办理相关证照,但这样造成了摩托车主的负担加重,如不收取代办费,会增加经销商的成本,经销不会配合。建议最好的方法是由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强制性、约束性政策文件,要求经销商为摩托车主提供免费服务,财政对经销商的服务按数量进行适当补贴,并建议对目前无法上牌的摩托车,强制报废,财政对车主按报废摩年限进行补贴。这样既可从源头上规范管理,又能有效逃汰那部分无法纳入规范管理的摩托车,而且不损害摩托车主的利益。
3、摩托车业务授权代办的问题。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牌、办证等业务无法授权至村(社区)代办,理由为: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需要持有经省交警部门培训合格后的专项授权,授权评定为一定登记的机动车查验员才能办理,而且必须在公安网内办理业务,所以授权到各个经销门店、村组等暂不现实。但可通过村(社区)的宣传、发动、预约,流动车管所至各乡镇集中办理。
特此答复。
           宁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5月11日

宁乡交警大队 2015-05-04 11:56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